12.15 【祿豐公安】招賢納士

招聘


【祿豐公安】招賢納士


因工作需要,祿豐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輔警)12名。(巡特警大隊7名、禁毒大隊1名、金山派出所1名、彩雲派出所2名、川街派出所1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

勤務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招聘對象

男性,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高中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警校畢業生優先招聘並適當放寬招聘條件。


三、薪資待遇

試用期: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工資1500元/月。

正式錄用:試用期結束符合條件後正式錄用,工資3600元/月(含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


四、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責任心強,服從安排,自願從事輔警工作,具有愛崗敬業、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

2、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備履職的政治理論素質、知識和技能;

4、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紋身;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道德敗壞,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或職業道德的;

4、曾因違反輔警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輔警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血親有被判處實刑三年以上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或直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五、報名方式

1、報名地點:祿豐縣公安局三樓輔警管理辦公室;

2、報名手續: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以及招聘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3、聯繫人及電話:

汪治國:0878—4142546

楊林超:15891841455


六、招聘程序

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相關規定,依次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面試、政審、體檢、培訓後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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