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女子惡意逃票82次,蘭州鐵路公安:拘留!

12月17日,記者從蘭州鐵路公安處獲悉,該處查獲一起惡意逃票案。一女子多次通過“買短乘長”的方式,惡意逃票乘車82次。

女子惡意逃票82次,蘭州鐵路公安:拘留!

12月12日,蘭州鐵路公安處治安支隊民警在青島北開往蘭州的K1027次列車15號車廂,查獲詐騙鐵路財物的違法行為人張某,依法給予張某7日行政拘留處罰。

警方將張某乘車記錄作進一步的梳理和調查,發現張某自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12日間,多次通過買短乘長的方式,乘坐列車往返甘谷和定西之間,惡意逃票乘車82次,逃票82個區間,通過分段計算,張某逃票的涉案金額1100多元。

民警:一天幾趟?

違法行為人張某:我一天一趟。

民警:從哪到哪兒?

違法行為人張某:有時候到隴西,有時候到定西,家裡窮,我就想節約個錢。

民警:為了省點錢,對吧!

違法行為人張某:現在真後悔了,我再也不幹這種事情了。

蘭州鐵路公安處治安支隊民警陳澤民告訴記者,根據蘭州鐵路公安局情報信息研判中心推送的線索,蘭州鐵路公安處治安支隊民警前往定西、甘谷等車站及過往列車上開展走訪調查。

12月12日,在青島北開往蘭州的K1027次列車15號車廂,將違法行為人張某查獲。張某於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12日期間,多次往返於甘谷站至定西站區間,採取“買短乘長”的方式惡意逃票82次,詐騙鐵路票款1107元。蘭州鐵路公安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依法給予張某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2020年元旦和春節快到了,蘭鐵警方提醒廣大旅客:“買短乘長”的惡意逃票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會嚴重影響鐵路運輸秩序,輕者將被納入鐵路嚴重失信人員名單,重者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給予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廣大旅客在乘火車出行時,一定要合法購票,依法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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