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公安機關如何調取證據?

豬鼻子兔


公安機關需要申請調查令即可調取證據。

根據《高民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符合列條件事及其訴訟中國申請民院調查收集證據:

(1)申請調查收集證據屬於家關部門保存並須民院依職權調取檔案材料;

(2)涉及家秘密、商業秘密、隱私材料;

(3)事及其訴訟中國確客觀原能自行收集其材料《證據規定》賦予事向院申請調取證據權利實踐事向院申請調查取證往往遇障礙,首先院審查事申請否符合律規定確定否職權調查取證證據規則。院職權調取證據規定模糊於明顯符合條件採取推脫態度申請。

旦院裁定準事沒其救濟途徑其院案少現狀允許官更間調查取證選擇給申請調查令式目前調查令能訴訟中國律師才能持事沒權利獲調查令即使持調查令關部門配合取證。

《高民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侵害合權益或者違反律禁止性規定取證據能作認定案件事實依據 所說提供電錄音雖未經同意沒侵害合權益沒違反律禁止性規定作證據向院提供證據。

公安機關向有關單位收集、調取的書面證據材料,必須由提供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印章;公安機關向個人收集、調取的書面證據材料,必須由本人確認無誤後簽名或蓋章。

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取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證據材料,並且可以根據需要拍照、錄像、複印和複製。對於涉及國家秘密的證據,應當嚴格保密。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

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或者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瞭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並且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第五十二條 公安機關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時,應當告知其必須如實提供證據。對於涉及國家秘密的證據以及獲取犯罪證據的技術偵查措施,應當保守秘密。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都必須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三條 公安機關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取實物證據,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開具《調取證據通知書》。被調取單位、個人應當在通知書上蓋章或者簽名,拒絕蓋章或者簽名的,公安機關應當註明。

公安機關向有關單位收集、調取的書面證據材料,必須由提供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印章;公安機關向個人收集、調取的書面證據材料,必須由本人確認無誤後簽名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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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靠譜回答。

首先我們得看看證據的種類有哪些?

專業回答來了: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如何獲取證據呢?

舉個粟子:張三打了李四,李四報警說李三用磚頭打了他的頭,當時王五在拉架,後來張三的頭部傷情鑑定是輕傷,現場還有監控。後來李四家人寫信威脅張三賠償二十萬塊錢,張三害怕便給了錢。

那麼本案中:

一:張三的口供是嫌疑人供述(屬於證據五)。民警應當給張三下達“傳喚證”,傳喚張三到案配合調查,當然張三也可主動前往公安部門說明情況,這樣則不必製作“傳喚證”。

二:王五作證說看到張三打了(屬於證據三)。如果已立刑事案件,則民警要製作“詢問通知書”送達給王五,要求其作證。實際工作中一般是電話通知到某處取證。

三:磚頭這屬於作案工具(屬於物證一)。民警應當製作現場勘驗筆錄(屬於證據七),並拍照提取磚頭。

四:李四說張三打他(屬於證據四)。受害人要求處理,會主動前來配合調查,一般無需要手續。

五:李四頭部傷情鑑定為輕傷(屬於證據六)。這需要公安部門的法醫去鑑定,需要當事人前往法醫處去鑑定,悄悄告知你:這是免費的。

六:現場有監控(屬於證據八)。監控視頻如是民警前往調取,則要出具“調取通知書”,如果是當事人送來的,則要製作“接受證據清單”。

七:李四家人寫的威脅信(屬於證據二)。這種情況一般是當事人送給民警的,製作“接受證據清單”

正常取證大約是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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