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欠六家銀行共65萬塊錢,沒錢還該怎麼辦?

天天V現場


信用卡有可能涉及信用卡詐騙,刑法196條。其次涉及民事糾紛,銀行起訴後繼續沒有履行還款義務,可會上失信,依然不還款可能會司法拘留15天,情節嚴重的以拒絕執行罪判處3-7年有期徒刑。高額利息可以最高達到年化122.73%。此時你應該主動和銀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債務整理代為協商或者司法訴訟,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刑事責任、高額利息和最長分期五年。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還有什麼不懂得的地方可以私信我。


暗黑天使


朋友們好!看了標題和詳細介紹,感到問題嚴重了!現在信用卡新規已經下來,銀行一旦報案,有可能面臨很嚴重的後果…,但也用不著投案,沒人報案,自然沒人收…


先分析一下你的情況:1,六家銀行,欠65萬!每家平均10萬8千3百多!2,逾期半年,超過三個月性質嚴重!3,銀行還沒有動手…報案!

再來比照新下發的信用卡法規:形式方面,1,起點由1萬元,上調至5萬!2,5萬到50萬,列入數額較大!3,訴訟前,主動還的,可免於…4,訴訟後還款的可免於刑事…

據資料,18年前兩季度,逾期半年未償還在總額為880多億!據調查,已工作的90後,人均負債12萬多!據以往未審結的案件,金額大多集中在:1到5萬元,將近佔48%!(根據新規,這一部分人將可能不再被起訴…)但5到10萬之間的排在第二…

綜合分析,投案不是一個好辦法,白乾活,浪費光陰,受罪不自由,出來還得還!


建議1,積極籌款,首先將每家銀行的金額降到5萬以內!以確保不被起訴,你的情況大體需要35萬!有利的是,新規中,對以往的所謂利息,費用等行了排除,也就是說,只考慮本金,可能會更少!第二,拿出你最大的誠意!和銀行積極溝通,並制定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讓銀行感受到你的誠意!保持正常聯繫,力爭分期,減免本金利息等,這樣隨著時間,收入的增加,逐步的平穩瞭解此事是最好的方法!


理財迦


這裡面需要區分3種情況,一般性逾期,信用卡詐騙(含惡意透支)。

(一)\t一般性逾期面臨的結果和應對措施。

例子:小明是某企業職工,國慶長假期間與女友一起外出旅遊,車票、住宿以及購買土特產等共計刷卡消費了3萬多元,節後上班,突然發現單位企業大門緊鎖,後來經過打聽才知道老闆跑路了,說好的這個月補發欠薪併發放當月工資又成了鏡花水月了,信用卡已無力償還。

認定:信用卡逾期不還的,達不到惡意透支的認定標準,即無法判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屬於民事領域,比如因工作情況、家庭原因或者突發的變故導致無法還款的屬於一般性逾期,不構成犯罪,小明的情況顯然符合這種情形。針對此類情況,銀行有權提起民事訴訟追討欠款,此處的透支金額僅指透支的本金,不包括罰息、違約金等。民事訴訟一旦發起,敗訴的結果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仍然拒不還款或者沒有能力還款,進入執行程序後,你的個人財產有可能被拍賣或者被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給你今後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如果你有還款能力,不要假裝你沒錢,訴訟流程裡有個訴訟保全程序,開庭之前律師會通過正規程序凍結你的資產(現金或固定資產),到時候一分不少還,並且還搭上訴訟費、案件受理費甚至是對方的律師費等費用。

(二)什麼是惡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小黃因生活困難通過信用卡維繫生活,假定他透支3萬元的時候,有信心很快找到工作並履行還款義務,但2個月後他沒有能力還款,銀行已進行了催促,此後他又透支了7萬元(合計10萬元),第二次透支是明顯知道自己沒有還款能力下進行的,應當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屬於惡意透支行為。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惡意透支數額較大的(5萬至50萬)可以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應對措施:根據司法解釋,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提起公訴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訴;在一審判決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曾因信用卡詐騙受過兩次以上處罰的除外。因此若想免予刑事處罰,還款是不二選擇,到了這一步,自由與金錢之間必須得有個選擇。


半子一諾


人有禍,人有八九不順,都是正常風險,銀行當然懂的,一般有擔保物或保證人。像這個命題就是白借款,信用透支而已。但做個人,應該是認真的,你每個銀行每個月十元還,二十,三十,你沒有能力了,多少就多少,就是藉著也要還,不要停。還要彙報財產收支情況,做人這樣了,相信理解你的人就會量身定做你的創業計劃了,愛你的人也會祝你一臂之力,奇蹟也會發生命運轉變。不用考慮銀行內部會如何司法處理,這些你積極配合即可,永遠保持負責的擔當,你不是一個犯罪分子,我們人到中年,見過做過其它人這種事多了!


覃陳伊伊爸爸729


等著坐牢,真是奇怪,這種三歲小孩都知道的問題,還需要問


釋緣85


能怎麼辦,儘量避開起訴,避開法律風險,但是不是叫你借錢還,多找點門路賺錢。人生有時候跟股票K線也差不多,有起有落。慢慢熬,還是有機會翻身的,加油幹吧兄弟!


卡百益華南地區團隊長


我情況和你一樣70多萬.先別慌.我主動聯繫了銀行.告訴了他們我現在的情況.然後利息照樣給.給我分了60期還款


木頭人5057


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6家銀行65萬元,平均每一家已經超過10萬元,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建議:

1.主動聯繫銀行,儘自己最大努力與銀行協商分期還款或者停息掛賬(個性化還款)或者減免利息。

2.製作一張詳細的還款計劃表和日常開支月報表,儘量縮減開銷,拒絕一切高消費和沒必要的社交。

3.杜絕一切拆東牆補西牆,借新債還舊債的還債方式,都是無底洞,越還越多,只有通過自己努力奮鬥獲得的收入,才能產生清償債務價值,同時也會提升你的自身價值。

4.負債是魔鬼,你越逃避他越強大;這個魔鬼是自己養大的,所以也要你親自把它消滅掉,一定要正面與之交戰,你越強大,它就越害怕。

5.內心陽光,處處都是光明。用你的光去驅散你周圍的黑暗,用你的能量和努力證明你自己的決心,越努力越幸運!

加油!希望你早日走出債務泥潭。


北京個人破產前置服務


以前在證券公司上班,客戶都非常客氣的稱呼我老師。後來查出來肺氣腫,煙又戒不掉,肺功能一年比一年差。有段時間不得不在家休息一年。好了後還是在原來公司營業部上班,老總對我真的很好,離職又錄用,全公司只有我一個。但肺功能越來越弱,稍微氣壓低一點,空氣差點都感覺呼吸困難。夏天四十度只能在空調房裡幾乎不出門。在家無聊去麻將館打麻將,又跟人賭球。現在光大六萬五,平安五萬八,中信二十三萬,民生二十多萬,浦發四萬八,上海四萬五,花旗九萬,交通四萬七,百度四萬,頭條二萬五,京東白條一萬四,金條五萬。全部都是賭,麻將一場幾千上萬,賭球幾百幾千上萬一場。賭到現在身無分文。以後?我這種人還會有以後?


慢慢147343


準備吃牢飯

呼籲:取消信用卡“惡意透支”屬詐騙條款💣💣求關注:成立反“信用卡透支為詐騙”聯盟💣

刑法第196條第(四)規定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就屬於詐騙。本人對此條款不太認同。本人認為作為法律應本著平等原則,這條款明顯不公平,法律不能只是為資本家服務的,而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服務的。本人有以下幾點:

一、\t該條上所謂的“非法佔有”,什麼是非法佔有,銀行說你非法佔有就是非法佔有。誰用信用卡都是想還款的,都是由於種種原因而一時還不上。

二、\t銀行信用卡的發放就應該對具體人員來發放,有償還能力的你可以發放,無償還能力的不應發放,現在的信用卡全民皆發,包括在校學生,試問在校學生是花費時代,沒有收益,哪有能力償還他們的信用卡消費。銀行卻不管這麼多,只想佔有市場份額。他們信用卡還不起,就讓其家長來償還,家長不償還就要告其詐騙,這憑什麼?

三、\t準確的說:銀行發放信用卡就等同於向該卡持有人借款。該卡持有人由於某種原因一時還不上信用卡或生意失敗還不上信用卡,不等於該信用卡持有人為詐騙。銀行可以上徵信,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查封其財產,但不應該屬於詐騙。

四、\t若不取消這款惡意透支即詐騙,建議銀行在信用卡上特別標註:使用信用卡可能導致犯罪(注:信用卡消費後,經發卡行二次以上催還而還不了的屬詐騙行為。)

五、現在所謂的套路貸多數是由於信用卡工作人員崔債和介紹過去而造成的,現在公安打擊非法套路貸,本人認為要從根源整治就是取消信用卡透支還不上為詐騙這一條款!

同意請點贊,求關注,成立反信用卡透支為詐騙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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