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家人都不在老家住,老屋宅基地不斷被其他村民蠶食侵佔,該怎麼辦?

上策視覺


農村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同村村民覺得你都不在家了佔你一點也無妨,就算你回老家了看到,對方了不起給你封個紅包接你吃個飯就這麼混過去了。這個是好說話的,不好說話的就是把他們家族的人都叫過去跟你講狠,地已經佔了,你能怎麼的,佔這人多擺明了要欺負了,這個時候你最好是先找到自己大隊的幹部出來協商,這樣就可以儘量避免衝突。

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村裡給你分完地之後,比較好的地段位置的你可以提前在上面打好地基,這樣就算別人想佔你的地也沒有辦法佔。我們村就有很多在外面打工的本村人,基本上都是這麼在做。如果你在農村的話你會發現很多位置都打了地基,每隔一段時間地基上都會蓋點起來。

這種方式之外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把村裡面分給你的地,賣給自己本村的人,給個合理的價錢,直接把村裡分給你自己的登基直接賣掉,這樣別人就沒有辦法來佔你的地了。同村有一戶外出打工十多年了沒有回老家,分地的時候他老家的親戚給他打電話說村裡在分地,他們就是回老家了,分完地之後轉手就賣掉了。就再也沒有見過他們回村裡。只要你是這個村的人就有資格來分地。自己反正也不在家,也用不著就直接賣給本村的其他人,請村裡的人做見證。到時候大家都不能反悔。

如果是自己地基壓根沒有動就是一塊地,或多或少都被人侵佔。按照正常情況你有權利讓他拆掉過界的位置,把本該屬於你自己的位置的地方騰出來還給你。這種情況基本上都是要想侵佔你位置的看你好欺負,看中你鬧不出什麼大動靜,反正我已經把房子做好了,大不了給你賠點錢。一旦你回想到大家都是鄰里鄰居的低頭不見抬頭見可能會做出妥協的時候,你應該要想他侵佔你位置的時候怎麼不想你們是鄰里鄰居還要侵佔你的位置。

所以當你的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現在國家嚴打黑勢力,誰都不想在這個節骨眼上去鬧事。那就更加不用擔心他們會對你怎麼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憂鬱的大象丶


最好的辦法就是回來把老屋推到重新建設。

舉一個例子。

阿刁爺爺手上原來有一處老宅,土坯房,父親成年後又重新申請的宅基地建房,因此這處老宅就荒廢了,很多年前就垮塌了。

老宅位於莊院的中心,房子一個挨著一個,四周有7家子房屋環繞。上世紀90年代,村上有過一次突擊建房,因為新生代人口激增,原來的房子根本不夠住,但是縣上又不批,於是村民就自發的改建,也沒有任何手續,法不責眾嘛,因此也沒有人管。

當時老宅附近就有兩戶要建設。老宅中心原來有個打穀場,為幾家人合用的,但是兩家建房的時候都想佔用,房基都挖到了打穀場的邊緣,其他人肯定不願意,於是前去阻擋,畢竟侵佔了自己的利益。但是無果。於是各家各戶都將打穀場佔了一部分,不是放柴火,就是放雞籠,僅僅留了一處半米寬的通道,而這處通道就是進入老宅的唯一道路。

因為家裡另外有房子,這處老宅原來也沒有想著再翻建,所以就沒摻和其中。2010年的時候,村上又進行了一次突擊建房,老宅周邊又有兩戶要拆舊建新,還要繼續侵佔打穀場。父親一看照這樣下去,老宅就徹底的被包圍了,於是也找來工人將老房徹底拆遷,進行翻建。

三家子建房,肯定有矛盾,四鄰界畔問題最多,不是為了預留道路狹小,就是為了房簷出水口角,扯扯拌拌的終於把房子建好了。現在每年還能租上幾千元。

因此,面對宅基地或者自家的院場被蠶食,只能先把自家的地方佔住,農村就是這樣,讓你三尺又如何的情況太少,佔你三尺的現象太多。所以抽空回家,申請把老宅子建好,預留下場院、道路,然後能建的都建了,能圍起來的都圍了。


阿刁是老農


不定期地回去看看,不要讓鄰居認為家裡無人。另外如果經濟實力可以,政策允許的話,可以把房子重新翻新,並把院牆砌好!我老家就有一家在上海的,常年不回家,房子靠路邊都成危險房屋了,後來全部推倒,重新翻新(批覆只能叫修繕),院牆砌好,大門一關,誰也不用惦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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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屬於土地使用權爭議,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應當先向鄉(鎮)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申請處理,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不存在權屬爭議,就可以直接起訴要求返還。

根據《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於此相關的法律規定,還有以下幾點: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第八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榮凱說法


長年不在老家居住或者宅基地上沒有房屋的遭受鄰居侵佔的有以下辦法解決

第一:明確告知該宅基地屬於自己財產,要求侵佔者自覺清理或恢復已經侵佔的宅基地

第二:先禮後兵,如果告知無效自己動手恢復,自己的地盤應該強硬,自己是受害者,強行侵佔者是違法行為

第三:找村委會調解

以上是最快的辦法,宅基地是國家賦予農民的使用權利也是一種特殊財產,並且房產證或者宅基地使用證可以明確證明宅基地所處位置,一般侵佔你宅基地的都是左鄰右舍的鄰居鄉親,他們明知道不是屬於自己的宅基地而還強行佔有的屬於(霸佔他人財產),如果宅基地有完善房屋的而被鄰居佔有也可能屬於(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兩項都屬於違法的,可以報警處理。

明知道不屬於自己還強行侵佔的涉及違法犯罪,不屬於民事糾紛,拒不歸還收集好證據,及時報警,不要一開始就報警,先找對方談,在書面通知,在找村委會,一步步留好證據,比如:錄音、錄像、這些,最後村委會調解都不歸還的再報警。

屬於民事範疇解決辦法

如果屬於土地糾紛或者經過時間流逝土地荒蕪對界限有糾紛的,應該報村委會調解確權,村委會解決不了的在找鄉鎮國土房管解決,最後仍有爭議的可以起訴法院。


巴渝大地小周


長期不在家被別人侵佔的宅基地的現象在農村很常見。正常情情況下,各人的宅基地都有四鄰灰橛,同時也有宅基證。即然侵佔,大多是存心霎賴,應該慎重考慮:認真對待,先是以理諮詢,說明情況向對方討要虛心等待,以柔克鋼,以理服人,切不可怒氣相向以至翻臉,然後更不好說話,或者兩家積仇不好相處。千金買鄰,言語之間謙和忍讓不失大雅。儘量感動對方,曉之以理,而後出視證據讓對方認可,切記不要聲張讓人們都知道他佔你的地了。儘量顧及到面子,不要讓對方難看。——宅基地糾紛,有些情況比較複雜,加之存心霎賴,硬不認帳,這樣只有託人協調勸說解決。託人最好找有威望比較正直的人,協同村幹部一同出面,說事實找根據,話讓管事的人說自然不會發生衝突。對於這樣的問題,我親自已管過好幾次了,結果都非常理想,即不失和氣,問題又解決了。——至於:有些雙方?:大吵大鬧甚至動武的方法萬不可取,只能激化矛盾,對解決問題沒有任何幫助。還有的直接找派出所除理,這樣做除非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方可。總之謙讓、協調、託管是最好的解決問題的方法。事實證明結果雙方認可,以勉後患之憂!


正道康莊


連宰相桐城張英的家人在農村都會因邊界問題與鄰居鬧了矛盾,(後來因張英回信寫了一首詩而鄰里和諧相處),何況普通人,去城市工作或者經商前農村院子打好圍牆,帶一幫家人和朋友定期回農村巡視讓鄰居知道,告訴鄰居隨時會回鄉創業,鄰里關係友好相處,隨時打電話給農村的親戚好友讓他們當你線人,安裝智能遠程監控,除少數蠻不講理的,大多數都能和平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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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無農房或農房已垮塌滅失的宅基地被人蠶食的可能性極大,且逗硬了來這種宅基地還應被集體經濟組織收回。所以,及時修建房屋(哪怕是簡易的棚房)或維修好農房確保房屋不滅失及砌好圍牆,才是治本之策。

第二,對已被他人蠶食的宅基地,關鍵是找到足以說明權屬的證據後,就可按“先禮後兵”的程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是曾從事過好幾年農村宅基地管工作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和工作實際,給出的答案。下面就簡要說說相關情況。

一、主張自己的宅基地權利,必須建立在充足證據的基礎之上。

誰主張誰舉證,要說明是別人侵佔了自己的宅基地,得有充足的證據來證明該宅基地屬於自己和四至界限到底在哪裡,而最有效的證據就是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宅基地使用證、宅基地登記證書)和房產證,同社同院落的相關人員也可輔助作證。

二、在證據充分的前提下,“先禮後兵”保障自己的權益是較好的選擇。

(一)“先禮”方面:可請同村同社德高望重的人員、村裡社裡幹部、駐村領導和幹部進行協調,也可請對方信服的人出面協調,還可請當地鎮裡司法所、派出所、綜治辦的人員向對方進行法治教育並進行協調。

需要注意的是,找到對方信服的人,就有可能起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效果;司法和執法部門的法治教育特別是以案說法,也很有可能取得效果。

(二)“後兵”方面:若協調協商不成,只好“後兵”了,一是合法在在自己原有的宅基地上搞建設,二是提供證據走司法途徑解決。

三、宅基地糾紛易發多發,有房有圍牆是最好的防範措施。

杜絕留給別人侵佔蠶食的機會,就是防範於未然。有房有圍牆,既是在向別人宣示主權,又能較好堵死別人的侵佔蠶食想法,再耍橫無理的人,不可能推倒房屋和圍牆來侵佔院壩和宅基地。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家人都不在老家住,老屋宅基地不斷被其他村民蠶食侵佔,該怎麼辦?關於這個問題今天華仔哥哥給大家談談自己的見解希望能給大家起到參考價值:

1:手先農村的房子和宅基地等都有自己的房產證的、是受法律保護的、首先如果發生老房子宅基地被人非法侵佔的話首先要找到當事人、向當事人說明情況、給與合理的賠償或者是給與退還。

2、當自己農村的宅基地老房子等被別人非法侵佔的話如果找當事人得不到有效的解決、可以到當地的村委會找相關領導協助解決、如果村委會給與出面解決的話應該沒問題。

3、如果當地村委會也解決不了的話、可樣向當地司法部門反映情況、或者是向當地的司法部門提起訴訟給與解決。


大紅人


感謝平臺提供的問答:

遠親不如近鄰,這輩子能做鄰居是一種緣分,我們要懂得珍惜,如果不是很過分很重要的地段,你禮讓三分也就算了,如果佔用面積大可以商議解決,實在不行就找村委會調解或走司法程序,對於沒有侵佔的宅基地,如果沒有建築物,你可以種樹給予保護!

順祝:鄉鄰合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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