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被法院標記成“老賴”,會給生活帶來怎樣影響?


法律上老賴是指失信被執行人。

根據《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執行人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影響。同時法院還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影響被執行人貸款等事宜。

另外,除了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外,法院還會對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被法院限制高消費,這個將影響到被執行人的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例如,被執行人將無法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無法乘坐飛機,無法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等。

當然,上面的這些執行懲戒措施,對於被執行人的影響因人而異。有的被執行人很在意,會迫於懲戒措施而主動履行判決。也有的被執行人根本無所謂,畢竟這些高消費本來就沒有,所以限制不限制都不影響。不管怎麼樣,從誠實信用的交往原則以及相應法律規定,作為債務人應當主動及時清償相應的債務。


葉律師


中國行政法有說明:老賴說法不規範,應該是失信被執行人!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與之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是:失信被執行人!

中國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用的也是:失信被執行人!

執意拿老賴代替失信被執行人說事的行為,給賴姓人民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同時違背了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



本人姓賴


一點影響都沒有,還吃吃,該喝喝,該玩玩,畢竟錢已經被老賴騙在自己的口袋裡了


用戶488677157531


個人因為違法原因被納入徵信系統黑名單中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會變成我們口中的“老賴”

被納入黑名單後會有以下後果:

一列入失信企業工商黑名單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2.對於六個月以上不經營,或者連續三年沒有年報行為的公司,除了被吊銷營業執照外,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3.所屬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也將被列入工商黑名單,三年內不得以個人名義註冊公司以及擔任其他任何公司的高層管理。

二稅務黑名單,終身追繳

公司不經營也不報稅,而且沒有正常註銷,“關鍵人物”就會因為稅務遺留問題被列入稅務黑名單。及時工商黑名單撤銷了,稅務滯留金和罰款也會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

銀行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罰款;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進入徵信系統,對本人以後銀行貸款、出國等都會有所影響。

工商總局下發最新規定,企業不按時報稅、公司不進行註銷將給公司帶來信用汙點,具體有以下幾方面影響:

1,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

2,法人代表不能辦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領養老保險;

4,公司會每年被稅務局罰款2000至1萬元;

5,有欠稅,企業法人代表會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飛機和高鐵;

6,長期不申報稅收,稅務局會上門檢查;

7,長期不申報稅收,發票會被鎖機;

8,商信用網進經營異常名錄,所有對外申辦業務全部限制,如:銀行開戶、進駐商城等等。

簡單來說就是:無法正常續交社保、限制出鏡、限制高消費、不能乘坐飛機和高鐵,對於本人以後銀行貸款、出國、移民、甚至是後代留學也會因此受到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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