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農村戶口變成城鎮戶口,承包地還有嗎?

沁嶼


農村戶口變成城鎮戶口,承包地還有嗎?

承包期內,發包方村集體不得收回農民承包地。

這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一定要看清說法。村集體不得收回的是農民的承包地。

進城務工農民還算不算農民?算的。農民進城落戶的,村集體也不得收回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農民舉家遷入城鎮落戶的算不算農民?算的,只要沒有被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

農民舉家進城安家落戶,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的算不算農民?不算,已經是市民了。

城鎮戶口的農民,不一定會有住房和社保,也可能是租房居住的城鎮戶口人員,也可能沒有辦理社保。

對於這些還算是農民的人,在其原籍村集體的耕地,還是要為其保留承包經營權的。


農村老俗話


不請自來!

原來是農村戶口有承包地,想變為城鎮戶口,問原來的承包地是否有變動?

我們國家各省開展二輪延包的時間有先有後,基本是以當地二輪延包時點本集體在冊農業戶口為依據進行分配承包地。

二輪延包後,2003年3月1日《土地承包法》開始頒佈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農村土地承包方面的專門法。

法律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但是還有一些特殊情形,發包方(村委會)是要收回土地的。比如: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又比如承包戶家庭全部消亡的,這些都要收回土地的。

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只要你不是全家遷到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的,就不能被收回承包地。這裡設區的市是指地級市。遷到縣級市轉為城鎮戶口,承包地是不被收回的。所以,關鍵是你遷到是地級市還是縣級市,是全家還是個人。

另外,《土地承包法》修正草案是對現行《土地承包法》的完善,待草案通過並實行後,能有關於農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新規定,我們拭目以待吧!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同時,希望各位在下方留言、評論和轉發。


春光秋月


筆者來自農村,由於工作原因,經常穿梭於縣城和農村之間,對農村的情況比較瞭解,對題主有關於農村戶口的問題很感興趣,願意與你分享一下個人看法。



農村戶口變成城鎮戶口,承包地自然就沒有了。

因為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的主體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就是本村村民。題主把戶口轉移出去了,自然不是本村村民了,那麼對本村的集體土地就沒有承包經營權。

農村的宅基地也是一樣,使用權的主體必須是本村村民。

好了,以上是筆者個人看法,如果有不同看法或者對本人觀點有疑問,歡迎評論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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