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中信建投證券助力首單“註冊制”公司債券獲上交所受理

中證網訊(記者 周璐璐)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2020年3月2日,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由中信建投證券主承銷的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面向專業投資者)獲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受理,成為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實施註冊制後首單獲得交易所受理的公司債項目。

2020年3月1日,經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正式實施。根據《證券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0〕5號,以下簡稱《國辦通知》)和中國證監會《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實施註冊制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辦發〔2020〕14號)的相關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自3月1日起實施註冊制。

發行人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煤能源”)由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煤集團”)發起設立,是國內乃至全球唯一能夠從事集煤機制造、煤炭開採、洗選加工、物流貿易,並能提供系統解決方案、具有煤炭全產業鏈優勢的企業,也是中國最大的煤炭貿易服務商之一,中國第二大煤炭企業。中煤能源於2006年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碼1898.HK),於2008年A股上市(股票代碼601898.SH)。中煤能源已完成申報且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受理的本次公司債券,是新《證券法》下全面推行證券發行註冊制後首單獲受理的公司債項目。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由中信建投證券和中信證券作為主承銷商,申報規模為不超過100億元(含100億元),債券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擬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償還有息債務和項目投資等用途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綜合評定,本次債券信用等級為AAA。

自《證券法》修訂案於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以來,中信建投證券深入研究修訂內容,主動學習註冊制定位導向。作為公司債券市場主要參與者、最大承銷商之一,中信建投證券結合內外部資源為公司債券註冊製做好前瞻性準備,與發行人及時反饋溝通,在項目統籌協調中充分發揮主承銷商作用與各中介機構全力確保貫徹落實新《證券法》各項工作內容。本次公司債券項目得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悉心指導,快速響應主管機構確立的市場化、法制化方向是中信建投證券秉承的原則。同時,中信建投證券堅持“讓最好的企業成為我們的客戶,讓我們的客戶成為更好的企業”的業務理念,在未來將持續以客戶為中心、全方位為企業提供更為優質的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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