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財務人員常見的營改增11個問題解析

1、哪些情況下自然人可申請代開專票

財務人員常見的營改增11個問題解析

除以下情況外,未辦證的自然人不得代開專票:

①銷售或者出租其取得不動產,可以在繳納稅款的同時,向地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②接受稅務機關委託代徵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費用後,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彙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

③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遊等行業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2、銀行業務專用憑證是否可以代替發票

●《徵管法》、《票管理辦法》均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應當按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

●銀行作為承擔國家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更應當遵守稅法,按規定對外開具發票。

3、受託代徵稅款手續費是否徵稅

●問題:地稅局支付的個稅手續及車船稅手續費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意見:

①納稅人取得貨物勞務服務收入,如無政策規定屬於不徵收增值稅或者免徵增值稅收入,都應當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②根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納稅人取得稅務部門支付的代徵稅款手續費收入,應按“商業輔助服務--經濟代理服務”徵稅。

4、殘疾人提供服務免稅問題

●政策規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3第一條第(六)規定,殘疾人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免徵增值稅。

●處理意見:

①必須是殘疾人本人提供的服務;

②需提供國家認可的殘疾證件;

③殘疾人註冊公司提供的服務,或者公司僱傭的殘疾人員工提供的服務,不得免徵增值稅。

5、律師費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問題:企業與客戶發生訴訟時,由於審判結果尚不明確,律師費用可能由企業承擔,也可能由客戶承擔,訴訟前支付律師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如何抵扣?

●意見:企業取得的合法有效的扣稅憑證,尚未確定用途的,可先按規定申報抵扣;實際用於不得抵扣項目(如法院判決由客戶承擔)後,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6、不動產租賃專用發票取得問題

●政策規定:自然人出租不動產,可向地稅部門申請代開專用發票;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可向國稅部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無論是簡易計稅還是一般計稅,均可自行開具專用發票。

●注意事項:

①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免稅後,不得申請代開專票 。

②除享受免稅情形外,開具普通發票或者專用發票,並不影響出租人的實際稅負。

7、租賃經營場所水電費抵扣問題

●問題:企業租賃的經營場所,一般沒有單獨的水錶、電錶,而由物業或出租人代收,供水、供電企業按規定不直接開具發票給企業。

●意見:①物業公司或出租人可以自行開具或向國稅部門申請代開發票給承租人(轉供水電)。

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無論營業執照中是否有此經營範圍,均可自行開具或申請代開發票。各級國稅局不得以此為由拒絕代開,如屬於經常發生且可以變更經營範圍的,可督促其變更。

③2016年第54號規定,提供物業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簡易計稅依3%徵收率計稅。

同時,納稅人可以按3%向服務接受方開具或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總局關於54號公告解讀。

8、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抵扣問題

●問題:不少企業反映,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貨物、服務等,無法取得專用發票,即使取得也是低於法定稅率的抵扣憑證。

●意見:①市場經濟下,企業可以自由選擇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為供應商。

②增值稅實行“憑票抵扣”,任何一般納稅人抵扣進項稅額,都必須取得合法有效扣稅憑證。

③除免稅外,銷售方開具何種發票,不影響稅負;如不索取發票,可能導致銷售方少繳稅款。

9、住宿費進項是否可以抵扣

●政策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的住宿服務專用發票的,如用於生產經營,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如用於集體福利等不得抵扣項目,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注意事項: ①應當以企業的名義(公司全稱及納稅人識別號與稅務登記一致)取得。

② 可以由住宿人個人先墊付住宿費。

③8月1日起,全國91個城市(含南昌、贛州、九江市,包括所轄縣市區)的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試點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0、員工個人刷卡代墊費用進項抵扣問題

●問題:企業經營費用報銷中存在員工個人刷卡或現金先墊款支付給貨物、勞務、服務銷售方的情況,以企業名義取得對方開具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

●意見:①《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銷售商品、勞務、服務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上述付款方為實際付款方。

②企業取得員工個人刷卡或現金先墊款支付的合法有效的扣稅憑證,其進項稅額原則上可以抵扣,但應附企業實際支付款項的證明資料(如員工報賬資料)

③為避免以後出現爭議,同時企業從加強內部監管的要求,大額支出應以企業名義支付。

11、取得不能抵扣專用發票是否要認證

●問題:收到不能抵扣的專用發票,可以不認證直接當普通發票全額核算成本,還是應認證抵扣後再做進項稅額轉出?

●意見:收到不得抵扣的專用發票,建議進行認證或勾選確認,但不申報抵扣,可以直接價稅合計核算成本。(主要是考慮會出現滯留票問題)

財務人員常見的營改增11個問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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