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我省全面實施困難群眾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財政代繳政策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從2018年起,我省在實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財政代繳政策的基礎上,將全省建檔立卡未標註脫貧的貧困人員、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納入代繳範圍,由各級財政部門按統籌地區最低繳費檔次為其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上述兩項代繳政策所需經費由縣級財政納入公共預算統籌安排,省級和市(州)財政給予補助。其中:省級財政對一般貧困縣補助50%,對一般貧困縣補助70%,對深度貧困縣2018年新增部分補助100%。

目前,省級財政已全部下達2018年困難群眾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財政代繳資金13.17億元。隨著財政代繳政策的落實,我省困難群眾將被全部納入社會保險體系,切實減輕其生活和醫療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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