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呂梁:中陽縣紮實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

近段時間,中陽縣按照有關要求,採取積極措施,全力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

一是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表。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履行保密義務。二是確保數據質量。持續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全面實施嚴重統計失信企業公示和聯合懲戒制度,推動統計、市場、稅務、銀行等部門和單位對企業的信用狀況實行互認。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真實可信。三是加強規範統一。按照全國統一標準和規範,充分利用“五證合一”改革成果,健全部門聯動的統計單位名錄庫持續維護更新機制,做好經濟普查數據的採集、處理、交換和共享。四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全面推廣應用電子簽名,採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等設備現場採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提高普查數據採集抗干擾能力和數據採集處理效能,減輕基層普查人員工作負擔。

(王樹華)

呂梁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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