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 網約車現象存在的兩大誤區

網約車現象存在的兩大誤區

網約車之所以在本次改革之中被合法化,其實就是陰差陽錯網約車打了一個擦邊球。

一方面國家力推“互聯網+”發展,尋找發展渠道。另一方面滴滴快車急於脫穎而出搶佔發展機遇期。這是當前市場經濟發展中急需升級的兩大方面(管理與市場主體)。

正當大部分人們(包括官方)對互聯網還認識不足時,互聯網認知成熟者(滴滴快車)將不能作為獨立科技產品的互聯網技術(平臺)作為獨立科技創新的出租車運行實體(網約車平臺及網約車),與巡遊車對等競爭經營。時至今日,亂象百出。主要存在以下兩大問題或誤區:

一、互聯網不等於獨立科技產品

網約車平臺使用的是互聯網技術。互聯網技術儘管還稱為技術,但實際上已經不能算作獨立的科技創新產品,只能算作工具而已。這個作用,作為任何互聯網從業人員,是最清楚不過的事情。

然而,滴滴快車在網約車合法化之時,沒有向官方透露的科技基本概念。從科技觀點看,違背了市場改革中的科技原則,矇騙了對互聯網不熟悉的人,存在欺騙之嫌。

官方作為市場管理者,由於缺乏對互聯網技術的認知,認為網約車平臺具有獨立的科技創新,能與巡遊車對抗競爭。才導致今天的結果。這是一嚴重的錯誤認識。今天事實也證明了這一論斷。

網約車現象存在的兩大誤區


二、網約車平臺不等於出租車企業

網約車亂象的第二大問題就是錯誤地將網約車平臺當做出租車企業。本來互聯網技術不算作獨立的科技創新,即使算作科技創新產品,也只是平臺而已。不等於出租車企業。

網約車現象存在的兩大誤區

因此網約車平臺雖然合法化了,但他們(平臺)只顧平臺的事情,不會顧及車輛及駕駛員的問題。他們這麼認為,也是這麼做的。而官方卻認為,平臺就是出租車企業。因此,一個認為:我們平臺就是平臺,不管車輛及人;一個認為:平臺是出租車企業,不但管平臺,也得管車輛及人。這就是當前亂象的第二大焦點問題(矛盾)。

市場經濟發展的兩大方面(官方和市場主體),在國家發展的大環境下,急於求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拔苗助長”甚至欺世盜名的做法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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