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5 加班狂 職場人越來越能“接受”這件事

加班,係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目前,我國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企業單位,要求員工在正常休息時間加班的,應嚴格參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三倍或以上工資補償。

加班狂 職場人越來越能“接受”這件事

當然,加班分兩種,一種叫有加班費的,一種叫沒有加班費的。

前者叫福利,後者叫加班。

以往,互聯網行業的加班文化一直是茶餘飯後的談資。

加班狂 職場人越來越能“接受”這件事

有個流傳甚廣的故事:

一家中國互聯網公司招聘了一位日本研發,上班第一天,他對部門同事說:“我就是個加班狂,希望大家能跟上我的節奏。”

一個月後,他決定打道回府,臨走扔下一句話:“你們這樣加班,是相當不人道的。”

但是不可忽視的一下現象是:加班已經成為一種常態,無論出於被動還是主動,職場人似乎越來越能“接受”加班這件事。

加班狂 職場人越來越能“接受”這件事

年輕,未婚,單身,在沒有朋友聚會的工作日裡,加班成為一種消磨時間的方式。比起依靠公司,他們更願意相信自己,在有限的時間裡不斷提升自己的職業競爭力,並在合適的時機跳槽,為自己爭取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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