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永寿县监委发挥职能作用规范权力运行

县监委挂牌成立后,永寿县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调查处置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推动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整治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工作,“村霸”“沙霸”问题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村霸、沙霸等黑恶势力插手辖区工程建设,强揽工程,阻扰工程正常施工等行为。加强工程领域监督,重新制定了《永寿县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备案表》,要求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必须附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截至目前,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备案133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签订了《不插手工程项目和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诺书》,起草印发受理群众举报的公告100余份,去年以来,共查处市场环境规范、干部作风粗暴等方面案件8起12人。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权力。强化对部门履职尽责的再监督、再检查,先后对“四公开一告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组织行政执法、窗口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40人次在县电视台,就规范执法服务行为作出公开承诺。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新形象,彰显新作为,去年以来,县监委(监察局)牵头,在全县相继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纪律作风大整顿、发展环境大优化、工作效能大提升”和“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下发督查通报4起,对管理不严、作风不实的6个单位20名干部点名道姓批评,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依法开展重点监督。在不断加大监察调查力度的同时,完善监督体系,紧盯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职责,先后对事业单位招考、振兴计划、特岗教师、镇长助理选拔公开招聘笔试及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等进行了全程监督。围绕群众关心的惠农政策落实,窗口单位、服务部门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收费管理、协调服务、服务态度情况以及落实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去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10次,给予政务处分8人。

(永寿县纪委 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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