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崔永元實名舉報偷稅漏稅,范冰冰這次要涼涼?

近日,崔永元微博曝光范冰冰4天6000萬

天價片酬,並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陰陽合同、偷稅漏稅等潛規則引發吃瓜群眾圍觀。

自從2010年戛納電影節,范冰冰一襲龍袍變身“範爺”以來,面對各種流言蜚語、輿論抨擊,“範爺”均泰然處之。

不得不說這心理素質…要換了小編可能早就被罵抑鬱了。

然鵝這一次,崔永元微博連擊“實名舉報”范冰冰偷漏稅,輿論一邊倒似的力挺小崔“實話實說”,國家稅務總局直接發聲要求徹查。

不知道“範爺”是能夠一如既往“承受住詆譭和讚美”,還是步入小燕子後塵慘遭涼涼?

爆范冰冰漏稅

“你不用演,你是真爛。”5月28日11:08,崔永元微博發佈了幾張演藝合同照片並配上文。

崔永元實名舉報偷稅漏稅,范冰冰這次要涼涼?

截圖中顯示,范冰冰可獲得1000萬元片酬和不符合常理的條件,包括:范冰冰有權修改劇本且拒絕不滿意的造型等。

5月29日11:02,崔永元又再度曝某明星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並且只在片場演4天!

崔永元實名舉報偷稅漏稅,范冰冰這次要涼涼?

普通人勤勤懇懇幾輩子都賺不到這麼多錢,而當紅明星只需要4天…再加上還偷稅漏稅?!

這一爆料瞬間點燃了輿論,一時之間,微博上群情激憤的討伐這位4天6000萬的明星。

雖然這一次的截圖中的關鍵人物信息都被打上了馬賽克,崔永元的措辭也謹慎的使用“這哥們”,並未明確指向范冰冰。

但結合他前兩天微博內容,吃瓜群眾幾乎是一致認為此次“陰陽合同”的主角就是范冰冰。

一個是當紅明星,一個是前央視知名主持人,這兩人到底有什麼仇什麼怨?

全都只因一部電影——馮小剛執導,劉震雲編劇,范冰冰主演的《手機2》。

崔永元與手機

好多年前,馮小剛拍電影《手機》,演個節目主持人,婚外偷情的糗事兒。

而當時崔永元的一檔節目正在熱播,馮小剛電影開拍前,還專門找崔永元瞭解過節目拍攝過程。所以影片上映後,就有人認為:片中的男豬腳,是以崔永元為原型的。

無端捲入漩渦,給崔永元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甚至女兒妻子也受到牽連。

得知《手機2》拍制的消息後,崔永元微信劉震雲:我還是覺得不妥,畢竟“手機”給我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手機2”依然會引起不必要的聯想和議論。

崔永元實名舉報偷稅漏稅,范冰冰這次要涼涼?

(崔永元公開與劉震雲對話截圖)

而劉震雲的回覆是:這部片子不是《手機2》而是《朋友圈》,與之前的故事也沒什麼關係,你不必瞎操心。

如果說真的放出來是《朋友圈》,可能這件事也就這麼結束了,好死不死過段日子海報一出,電影還是叫《手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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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崔永元先撕馮小剛及劉震雲:“馮小剛是渣子大家都知道,劉震雲變成渣子的速度偏快了一些。”馮小剛、劉震雲無語沉默。

接下來,崔永元轉發了媒體採訪劉震雲女兒劉雨霖的截圖,該新聞標題寫道:劉震雲女兒,我爸教我不要臉,李安教我不要著急。

崔永元配文:你爸這個快,李安那個慢。來諷刺劉震雲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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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這幾位的關注度都不高,沒撕出什麼水花來,戰火自然而然就燒到了關注度更高的范冰冰身上。

范冰冰回應

范冰冰工作室5月29日13:53微博發佈了一則“嚴正聲明”並置頂,稱崔永元公開發布涉密合約,並公然侮辱范冰冰女士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

相關媒體及網絡用戶未經求證、核實便宣稱范冰冰女士採用“大小合同”的形式進行簽約,並散播所謂“范冰冰拍攝4天片酬6000萬謠言的行為”涉嫌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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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崔永元回應稱,自己沒有保護合同秘密的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

6月2日,崔永元微博有了新的爆料:“我家鏟屎官說,這就是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萬,大的是策劃監製748萬加90萬,再拿一麻袋現金。這還不算一線的。”

崔永元實名舉報偷稅漏稅,范冰冰這次要涼涼?

崔永元還截圖《刑法》條文,明示事件走向預期——將最後由法律定調。

同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消息稱,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將依法處理。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按理說都是在朝著對崔永元有利的方向進行的。

氮素,不知道是怕事情搞太大兜不住,還是看范冰冰被罵的太慘心裡過意不去,崔永元居然又接受採訪向范冰冰道歉,並表示“陰陽合同”並不是她…

崔永元實名舉報偷稅漏稅,范冰冰這次要涼涼?

截自“火星試驗室”

不少網友質疑這份採訪的真實性,該賬號已經公佈了採訪錄音,“陰陽合同”並不是指范冰冰,這一點應該沒什麼疑問了。

關於明星偷稅漏稅

雖然說明了六千萬“陰陽合同”並非是范冰冰,但“這哥們”究竟是誰,崔永元沒有明說,甚至對媒體稱,涉及金額遠不止六千萬,“可能多十倍還不止”

根據《刑法》第201條規定: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崔永元實名舉報偷稅漏稅,范冰冰這次要涼涼?

演藝圈關於明星偷稅漏稅被罰的案例一直不少,知名演員劉曉慶曾經就因偷稅漏稅而入獄,可以說是給稅法做了最好的宣傳;

臺灣第一美女林志玲、大小S,也曾被爆過因偷漏稅被處以重額罰款。

而這次崔永元事件,真如他所說,涉及到的金額如此巨大,不論“這哥們”到底是誰,偷稅漏稅者終將難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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