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駕車肇事致人死亡判幾年刑,全責未逃逸和酒駕,主要責任又如何判刑呢?

JHS浣溪沙


我國刑法規定“犯交通肇事罪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你只要沒有逃逸,撞死1個人的話,是處3年以下,具體的刑期和你對被害人家屬的協商賠償和是否有諒解書有關。

如果你積極賠償了,被害人家屬簽訂了諒解書,那你有很大的可能會判緩刑,如果非要判實刑的話,一般是6-8個月左右。

當然,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你無力賠償的話,但是你有積極賠償的態度,那一般是1年半左右。


當然這個是你只撞死一個人和你沒有逃逸等其他惡劣條件的情況,至於其他的,不屬於這個問題,所以就不多做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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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1.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的。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上述兩種情況屬於一般情形,均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死亡2人以上負事故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4.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上述兩種情況屬於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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