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畢力夫: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築牢法治內蒙古建設根基

畢力夫: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築牢法治內蒙古建設根基

6月13日,在內蒙古自治區政法系統領導幹部學習貫徹習近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培訓班上,內蒙古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畢力夫作了《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築牢法治內蒙古建設根基》的專題報告。此次培訓班是為了學習貫徹中央組織部、中央政法委、中央黨校5月3日至7日聯合舉辦的政法領導幹部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研討班主要精神,根據自治區領導的指示要求,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舉辦。培訓班自6月12日至15日,為期4天。

畢力夫: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築牢法治內蒙古建設根基

畢力夫廳長在報告中首先從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法治建設新“十六字”指導方針、堅持維護法治權威、堅持法治建設系統推進的戰略佈局等幾方面闡述了習近平總書記法治中國建設思想的精髓。

畢力夫廳長指出,在法治中國的大背景下,法治內蒙古建設得到了有力推進。但是同時也要看到,隨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深水區,我區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依然突出,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凸顯,黨風政風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處理好這些問題,必須進一步把法治建設擺在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地位,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維護穩定,加快富民強區建設進程。

在新形勢下,如何以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為統領,營造全民守法的社會氛圍,畢力夫廳長提出了幾點看法:一是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形成全社會崇尚憲法、全民自覺守法的憲法信仰和法治精神的集體認同;二是加強法治宣傳形式創新,以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宣傳法律法規和黨的政策,把法治的種子撒遍萬里草原;三是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四是加強對重點對象的法治宣傳教育。

畢力夫: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築牢法治內蒙古建設根基

畢力夫廳長強調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分析了內蒙古法律服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區域發展不平衡,個別地區服務不充分;二是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牧區服務不充分;三是法律服務結構發展不平衡,服務能力不強;四是供給方式不平衡,服務手段不充分。如何通過供給側改革來滿足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構建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畢力夫廳長強調重點推進三項工程:

一是全面推廣電視終端;二是升級“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三是完善12348內蒙古法網。

畢力夫: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築牢法治內蒙古建設根基

就以學習推廣“楓橋經驗”為抓手,築牢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解決內蒙古人民調解工作在實踐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畢力夫廳長提出以下措施:一是切實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二是加強人民調解組織體系建設;

三是加強人民調解員能力建設;四是注重數據分析應用。

畢力夫: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築牢法治內蒙古建設根基

就監獄、戒毒、社區矯正工作,畢力夫廳長提出以下措施:一是監獄工作要在教育人、改造人上下功夫;二是戒毒工作要在科學化上下功夫;三是社區矯正要在社會化上下功夫。

就執行司法部改革部署推動司法改革。畢力夫廳長提出幾點措施:一是加快推進標準化建設;二是打造蒙漢雙語法律服務品牌;三是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四是抓實律師管理教育;五是加強司法鑑定管理;六是增強信息技術應用能力。

畢力夫廳長最後說,黨中央從全面依法治國的全局和戰略高度,決定將司法部和國務院法制辦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這對於加強黨中央對法治中國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按照機構改革決定,將賦予司法廳更加重大的政治責任和全新的歷史使命,讓我們真正站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潮頭上,站到了全面依法治區的最前沿。這就要求我們勇於擔當、敢於擔當、善於擔當、在推進法治政府、法治社會進程中努力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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