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 微小說:竹馬,有本事放學別走!

微小說:竹馬,有本事放學別走!


祝依然還在襁褓中的時候,就扇過常安一巴掌。

據目擊者祝媽媽回憶,那是在祝依然百天的時候,那天,亦是常安來到這世上的一百零一天。

祝媽媽和常媽媽原本就是十分要好的朋友,她和祝爸爸的相識,常媽媽可是大功臣。

這兩個好朋友原先還約定好,以後生的孩子,異性就讓他們結婚,同性就讓兩個人搞基或百合。

後來常安和祝依然就出生了,祝家和常家理所當然就定下了娃娃親,兩家也經常走動,反正住的也不遠,半個小時的車程就到了。

前一天常安百天的時候祝媽媽去了常家,後一天祝依然百天常媽媽就來了祝家。

睡著了的常安被常媽媽放在了祝依然粉紅色的搖搖床上,就躺在同樣睡著了的祝依然旁邊。

父親們在客廳裡聊著天,打著撲克,母親們則在廚房裡一邊做菜,一邊聊著孩子的餵養問題。

祝依然睡醒之後,發現不知什麼時候,身邊竟多了一個與她一般大的娃娃,竟還躺在她的專屬小床上,她很不開心,提起小短腿,用腳用力地踢了旁邊的那個傢伙一下,然後常安硬生生被踢醒了。

祝依然睜大了眼睛,看著一臉茫然的常安,惡人先告狀,阿不,是惡人先哭,然後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常安見祝依然突然哭起來,被嚇得不輕,也哭了起來。

大人們在外面聽到了嬰兒房裡的撕心裂肺的哭聲,忙過來安慰兩小隻。

後來祝依然哭累了就睡著了,等她醒來時,第一眼便看見常安被祝媽媽抱著,還喝著自己的粉紅色瓶瓶奶!

祝依然不高興了,十分地不高興!

這個傢伙不僅搶了自己的媽媽,還搶了自己的口糧?

於是,在常媽媽抱起祝依然,湊到常安旁邊,想一起拍張合照紀念這個美好的夜晚時,祝依然掙扎著探出身子,掄起胳膊,扇在了常安的臉上。

時光剛好定格在那一刻。

鄰居們有時會在私底下八卦,祝依然這個小妮子,名字取得挺文氣,長相也挺漂亮,就是這性格,以後怕是會比較潑辣。

鄰居們都是神奇的預言家。

祝依然上幼兒園小班的時候,就打敗了大班的男童,成為了春天幼兒園的小王,大王是老師和校長。

祝依然上小學後,因為身形相對於同齡人要高大許多,沒有男生敢欺負她,再加上升到三年級之後,她又繼承了大表哥校園槓把子的“帝位”,更沒有人敢惹她了。

與祝依然同校同級又同班的常安,在那個時候,與祝依然比起來,真是差遠了。

常安讀小學的時候,身高在班上男生中算是比較矮的一個,雖然臉長得比較可愛,是個白白嫩嫩的小正太,但是與別班男生單挑的時候,總是處在不利的一方。

常安這個小萬人迷,每個星期都能收到女生的情書,高年級的有,低年級的有,同級的就更不用說了。

所以,經常會引起學校裡男生們的眾怒。

祝依然雖然看不起常安這種一點兒也不“爺們”的外表,但看在常媽媽經常會請她吃好吃的的份上,“偶爾”也會路見不平,幫常安一把。

就比如,小學五年級的暑假前那次。

那個週五放學後,祝依然和往常一樣,揹著書包路過公交站臺後邊的小巷子時,看見了被三四個六年級男生堵住的常安。

常安懷裡抱著書包,看著那幾個比他高大的男生,一臉驚恐狀。

祝依然想著自己小書包裡,同桌送她的那塊香甜小蛋糕,本打算當做沒看見常安。

“依然啊,阿姨做的紅燒肉好不好吃?”

“好吃!比我媽媽做的好吃了一百倍!”

“那你以後常來阿姨家玩,阿姨都做給你吃好不好?”

祝依然想起常阿姨做的比自己媽媽好吃一百倍的紅燒肉,又想起常媽媽那張親切的臉……

最後,祝依然對紅燒肉的執念戰勝了她對小蛋糕的執念。

她脫下書包,拿在手裡甩成圈,衝著那個“黑暗”的小巷子大吼一聲:“你們要幹什麼!……”

六年級被祝依然嚇唬跑了,可祝依然小書包裡的東西也遭了秧。

祝依然掏出那看不清模樣的一坨,心痛到滴血——啊!我可憐的小蛋糕啊!

“依然”,常安走近祝依然身邊,弱弱地說,“你別傷心了。”

“我能不傷心嘛!這可是我的同桌送給我的!”

想起那個她十分喜歡的小男生,祝依然更加難過了。

“依然”,常安拉了拉祝依然的袖子,“等後天我媽媽給我零花錢了,我再買一個還給你,行不?”

“這能一樣嘛!你送的和我同桌送的,味道就不一樣好嘛!”

祝依然哭得眼淚鼻涕直流:“十個!不行!一百個!”

“那我得還到什麼時候啊……”

“哇——”

“好好好,一百個就一百個!”

“還有”,祝依然抹了鼻涕,“你回去讓你媽媽多給我做紅燒肉,我要吃好多好多!”

“……”

上中學之後,祝依然明顯感覺到有些力不從心了。

很多小學時還矮矮小小的男生,上了初中之後一下子就長得老快,祝依然慌了。

為了壓制住那幫臭小子們,能夠繼續在學校裡作威作福,祝依然結交了幾個校外的混混,然後花了半個月的生活費,去做了一個殺馬特。

班主任十分欣賞祝依然這種勇敢無畏的精神。

所以,當天下午,祝爸爸就當著全校師生的面,揪著祝依然的耳朵回家教育了。

“你還敢和混混混在一起啊?翅膀硬了,要反天了是吧!”

“爸爸,我錯了!您別打我了!”

“明天就給我去把頭髮染回來!聽到沒有!”

“聽到了。”

“以後還敢不敢了?”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常安坐在祝家的客廳裡,聽著祝依然房間裡傳出來的慘叫聲,坐立不安地喝了口水:“阿姨,麻煩您替我告訴依然一聲,說這蛋糕我就先放這裡了,我作業還沒寫完,就先回去了。”

祝爸爸打得有些累了,出來客廳喝了一口水,看見桌上的那塊蛋糕,問了祝媽媽是誰拿過來的……

“你老實交代!小安為什麼要給你送蛋糕?”

祝依然被逼著說出了“敲詐”常安的事,然後又被祝爸爸一頓好打。

“常安,你給我等著!此仇不報,我誓不為人!”趴在床上屁股疼到動彈不得的祝依然恨恨說到。

祝依然除了長得有點漂亮,其他的也沒什麼優點,只有一點,那就是她最擅長吸取教訓,吃一塹能長一智。

回到校園後的祝依然明顯比之前收斂了許多。

一是,被老爸打了一頓之後,長記性了。二是,老爸答應她,如果她能考上重點高中,就給她買一部手機。

所以,祝依然再也不想著稱霸校園了,只一心一意想要學習。

什麼?你問我她的小學同桌?那個男生,早就被祝依然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以前在她的心中,最重要的東西是紅燒肉,第二是蛋糕,第三是同桌,現在,手機才是第一!那個那麼“久遠”之前的小學同桌早就退出了前三,在祝依然心裡消失地無影無蹤了。

經過不懈的努力,祝依然終於考上了重點高中,得到了夢寐以求的手機。

著名哲學家我曾說過,上帝在給你打開一扇窗的同時,也會在窗下給你挖一個坑。

所以,祝依然在上高中的第一天就遇到了她的“仇人”——常安。

祝家父母和常家父母約好了,一同送兩個孩子去上高中,然後祝依然不得不和常安坐在了一起。

如果眼神可以殺死人的話,常安可能已經被千刀萬剮了。

隨著兩家人的登場,校園門口一陣騷動。

第一,常爸爸開得那輛車,當時算得上是一輛豪車了,沒有兩百萬是買不下來的。

第二,祝依然和常安的長相,嘖嘖嘖……

十六歲的祝依然,已經長成了一個漂亮的小姑娘,皮膚白白嫩嫩,眼睛圓圓大大的,就是一個標準的小美女。

莫說女大十八變,男生變化起來,一點兒也落後。

常安的五官原本就很漂亮,近來長開了不少,更是帥氣。加上他現在長高了很多,比祝依然高出了足足兩個頭,穿衣顯瘦脫衣有肉,穿著又幹淨,簡直就是從漫畫裡走出來的王子啊!

不少人紛紛向這邊看來,好生羨慕這對金童玉女,可祝依然卻有些不屑與常安站在一起。

上帝不止給祝依然挖了一個坑,還在坑低放了一把釘子。

祝依然和常安成為了同班同學,這也就算了,可沒想到最後兩人還成為了同桌。

祝依然氣結,可常安似乎挺高興的,坐在座位上傻乎乎地笑,迷倒了班上一大片女同學,卻唯獨沒有迷倒祝依然。

“你笑什麼?”祝依然沒好氣的說。

“我高興。”

“高興什麼?”

“我們是同桌啊!”

祝依然白眼都翻到天上去了——仇人!你有本事放學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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