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董事長不任法人代表,總經理任法人代表,關係該如何處理?

起霧的海1


這種情況在很多國有企業其實很常見。比如很多國企中,董事長不任法人代表,而是兼任黨委書記,總經理為法人代表,這種領導架構的設置,我認為更多考量的應該是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如何在國有企業更好的落地生根,畢竟董事會、黨委還有經理層,作為國有企業的三駕馬車,存在相互制約的需要。

所以我們也看到很多國有企業董事長兼黨委書記,主要負責戰略管理,以及黨委把方向和定大局的職能,尤其是管理幹部帶隊伍,而總經理為法人代表,主要負責公司日常政務管理。當然大部分國企裡面董事長和黨委書記還有法人代表其實是一體的,畢竟董事長和黨委書記是職務,而法人代表並不是一種職務,只是公司組織架構的一部分,從理論上來說,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或者沒有董事會的執行董事,都可以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公司。



那麼迴歸問題本身,董事長不任法人代表,和作為法人代表的總經理如何相處,我想這個問題本身並不複雜,從理論來講,總經理即便是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公司,但是隻要有董事長在,那麼總經理作為經理層還是要對董事長負責的,當然具體日常工作中,董事長應充分尊重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開展工作,不應對經理層工作做過多幹涉,但是在董事會權限範圍內有權利要求總經理每年度或者重大事項時候按規定程序向董事會做辦公。而作為總經理來說,要知道法人代表只是一種公司架構但是並不是一種職務,不應當認為自己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所以這個公司就自己說了算,不然設置董事會有什麼用?那就是用來監督你,就怕你為所欲為。

所以,從這個問題中也可以看出現在很多公司在機構設置上開始注重對權利的相互制衡,這應該是現代企業制度不斷完善和進步的一種標誌吧?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歡迎有不同意見的朋友繼續交流。更多職場精彩話題,歡迎大家關注職場問答達人九品職麻官,跟你一起聊聊職場上班那些事兒。

九品職麻官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具體誰擔任法定代表人,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予以確定。

如果總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其關係如何協調,沒有標準答案。

從公司內部治理角度看,總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的,但在管理層面,總經理是有較大自主權的。同時,不要小看法定代表人,從某種角度講,TA可是公司一枚公章啊,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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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員工,做為員工來講,主要看是誰管事,也就是誰是公司的實際經營者,董事長有時候可能只是出資人,而總經理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更適合當法人代表並且行使相關的義務。而我們作為員工,在公司的任務是工作,也就是誰是公司的經營者,我們就以誰的命令為準,在工作中如果有衝突,則以有書面文件或是有文字要求的為準。

如果是董事長和總經理的關係,那就開始便權責分明,董事長作為出資人,聘請了總經理來經營自己的公司,那便只對總經理,其他事情最好不要插手,具體的經營事宜由總經理來負責,在月末、季末和年末考核總經理的公司指標,其他的事宜便按總經理的要求來做,這樣才能避免出現一事多人管,最後誰也管不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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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說應該是董事長兼法人代表的,因為董事長的權限肯定要比總經理大。這裡可能又幾種情況:一是董事長年事已高,力不從心,所以把生產經營等權限,下放給自己完全放心的總經理,所以法人代表就由總經理兼任,這種情況最好處理兩者之間的關係。

第二種情況:可能董事長對各方面的風險評估後,心中沒底,所以在生產經營方面抓大放小(關鍵部門關鍵事),法人代表由總經理兼任的話,個人覺得應該選擇“此地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另謀高就,畢竟董事長的“送死你去,黑鍋我背”的套路不是吃素的。

第三,如果你覺得你個人各方面的能力,完全能夠應付一切,而沒任何風險,你也可以留下一搏。


游泳的魚140021595


徐靂:問問題的人所指的法人代表是否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是狹義的法人代表,嚴格意義上與法定代表人還是不一樣的。如果所指為法定代表人,那麼是該人選是由章程確定的,而董事長通過聯合其他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來重新確定法定代表人人選,同時董事會可以解聘總經理,因此董事長對總經理和法定代表人的制約力還是很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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