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 江歌案丨閨蜜?一個本可袖手旁觀的人和一個本應赴湯蹈火的人!

文/小螞蟻的米粒【喜歡文章,請點關注】江歌案丨閨蜜?一個本可袖手旁觀的人和一個本應赴湯蹈火的人!

有人說,閨蜜是另一個自己,看見她就像看見自己,離開她就像找不到影子。

有人說,閨蜜就是,從校服到婚紗,我都陪著你。

有人說,閨蜜是當所有人說我很堅強,只有她才會叫我別逞強的那個女人。

還有人說,一聲閨蜜大過天!

江歌案丨閨蜜?一個本可袖手旁觀的人和一個本應赴湯蹈火的人!

可是,第一次認知到,還有劉鑫和江歌這樣“閨蜜”。

作為劉鑫口中的“閨蜜”,江歌完全可以對劉鑫和陳世峰的事情袖手旁觀。因為這跟她完全沒有關係,只不過因為都是留學在外的同胞,只不過因為彼此相知相識,只不過同在異國他鄉,才讓兩顆漂洋過海的心有了依靠。

可是,江歌是真的把劉鑫當閨蜜!

真正的閨蜜是,一旦對方遇見什麼事,作為閨蜜的這方,一定會以最快的速度和最溫暖的角色出現在對方面前,無論什麼時候!所以,劉鑫讓江歌在機場等她的時候,江歌二話不說,足足等待了3個小時!同樣的,也可能在明知道陳世峰糾纏著劉鑫的情況下,江歌仍然沒想著袖手旁觀,而是想替閨蜜討回公道。甚至不惜與其前男友發生口角和摩擦。這是我們透過事情的真相所知道的江歌和她表現出來的善良和正義!

而劉鑫呢?事發當天她沒有第一時間和江歌一起面對危險暫且不論,因為人都有可能在恐懼的時候選擇自保。

可是,事情發生後,

作為“閨蜜”,她不應該第一時間站在江母身邊,一起為江歌的死討回公道嗎?

作為“閨蜜”,她不應該在自保和正義面前毫不猶豫的選擇後者嗎?

作為“閨蜜”,她不應該感謝這個救了自己一命的人讓兇手伏法以慰死者的在天之靈嗎?

作為“閨蜜”,她赴湯蹈火還需要任何猶豫的藉口和理由嗎?

作為“閨蜜”,她能承擔的起江歌這個大過天的閨蜜嗎?

人在做,天在看。別讓“閨蜜”兩個字,在這裡,染了塵埃!

江歌案丨閨蜜?一個本可袖手旁觀的人和一個本應赴湯蹈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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