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通海警方返還電信詐騙資金24萬餘元

近日,通海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及時清理受害人被騙凍結的資金,並對符合返還條件的兩筆資金予以申請返還,挽回受害人經濟損失24萬餘元。

2016年8月20日,劉某向通海刑偵報案其被他人冒充公檢法詐騙20萬元。2017年11月23日,從事建築工程的吳某到通海刑偵報案,稱被他人冒充軍隊領導以代購軍需物資為由騙了4萬餘元,要求公安機關幫忙調查處理

通海刑偵在接到報案後,及時對涉案賬戶進行了止付,併成功止付兩名受害人的被騙資金。緊接著,通海刑偵對涉案賬戶進行了凍結。

調查中,民警發現用於詐騙劉某的涉案賬戶同時涉及北京案件,北京警方也一併進行凍結。對於該筆資金的權屬問題,通海刑偵及時與北京警方溝通協調,並提供銀行明細向北京警方舉證。經過一年多的協調,北京警方於今年5月底將該筆資金交由通海刑偵處置。

根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發文的《關於印發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上兩筆被凍結資金已超過三個月以上,且對該資金的權屬無他人舉證,資金返還具備條件。

5月22日、5月25日,通海刑偵指派民警赴雲南省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備案,併到相關銀行辦理了資金返還事宜。

5月25日,劉某被騙的20萬元資金安全返還到其賬戶內。6月1日,吳某被騙的4萬餘元資金也安全返還到其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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