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 整頓資管業務的第一槍已經打響,下一槍瞄向哪裡?

近期關於資產管理業務出臺了不少的文件和規範,中央的許多會議對於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也都提出了要求,通過這些會議和文件我們或許可以對於國家對資管行業未來的管理方向找出一個脈絡。

3月28日中央深化改革委員會通過了資管新規,資管新規能夠在深改委上通過,這本身已經大大超出了市場預期,本來作為央行牽頭起草的一份文件,較為正常的流程是在國務院層面獲得通過並由“一行兩會”具體實施,這次資管新規在深改委上獲得通過,我們感覺有兩層含義一是體現了加強中央對於經濟工作的領導,二是體現了資管新規從之前由監管推動的一個事情變成了自上而下推動的事情。聯繫前一段時間商業銀行普遍對於資管新規有較強的牴觸情緒來看,現在中央向市場發出了明確的信號,資管新規必需執行。

同時,我們還要注意,在這次會議上,對於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進一步指出:

“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要立足整個資產管理行業,堅持宏觀審慎管理和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相結合,按照資產管理產品的類型統一監管標準,實行公平的市場準入和監管,最大程度消除監管套利空間,促進資產管理業務規範發展。”

總之,這次會議基本指明瞭資產管理行業的管理方向。

首先,規範資管業務的發展已經上升到中央領導的層面,不再僅僅是政府層面治理整頓的事情了;其次,資管新規已由中央通過,剩下的就是嚴格落實;第三,監管上要求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相結合,按照產品類型統一監管,消除監管套利空間;第四,業務開展過程中,要堅持公平的市場準入標準,就是要堅持特許經營的要求。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深改委通過資管新規的同一天,也就是3月28日,央行發佈了今天市場中所流傳的《關於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開展驗收工作的通知》,按照這個時間邏輯,我們可以說,互聯網資管業務成為了我國規範資管業務發展所開的第一槍。關於資產管理業務其實作為“影子銀行”業務,其實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在資管新規中也提出了較多要求,下一槍瞄向哪裡值得期待,等到資管新規正式發佈,或許我們可以找到一些線索。

總體上看,這份通知的特點就兩個字:嚴格。核心要求就是嚴格落實資產管理行業是特許經營行業,從事資產管理業務必需持牌經營,沒有牌照限期退出,而且要在今年6月底壓縮至零,對於違規經營的要依法取締追責。根據目前已有的資料,我們對於這份通知的主要的要求彙總如下,大家自行體會一下:

  • 1.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管業務屬於特許經營業務,未取得金融牌照不得從事互聯網資管業務,具體牌照是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牌照或資產管理產品代銷牌照。

  • 2.網貸機構將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剝離出去、分立為不同實體的,應當將分離後的實體視為原網貸機構的組成部分,一併進行驗收,承接互聯網資管業務的實體未將存量業務壓縮至零前,不得對相關網貸機構予以備案登記。

  • 3.未經許可,依託互聯網以發行銷售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定向委託計劃”“定向融資計劃”“理財計劃”“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轉讓”)等方式公開募集資金的行為,應當明確為非法金融活動,具體可能構成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等。

  • 4.互聯網平臺不得為各類交易場所代銷(包括“引流”等方式變相提供代銷服務)涉嫌突破國發[2011]38號文、國辦發[2012]37號文以及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政策要求的資產管理產品。

  • 5.未經許可,依託互聯網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的行為,須立即停止,存量業務應當最遲於2018年6月底前壓縮至零。

  • 6.對於未按要求化解存量的機構,應明確為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納入取締類進行處置,採取包括註銷電信經營許可、封禁網站、下架移動APP、吊銷工商營業執照,要求從事金融業務的持牌機構不得向其提供各類服務等措施。

整頓資管業務的第一槍已經打響,下一槍瞄向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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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資管業務的第一槍已經打響,下一槍瞄向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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