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男方買房只出了首付的錢,女生要求在房產證上要求寫她名字,過分嗎?

熠萱璃璃


貸款買房,在沒還清貸款的情況下好像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大家可以瞭解一下。除非你一開始辦貸款時就加上名字。

其實我個人建議如果有條件的話,最好首付男女平攤,婚後小夫妻共同還貸。如果真是男方先付首付買房子了又不想加女孩名字,但還想讓女孩結婚後用婚後共同財產還貸,我覺得不應該。如果那樣我就也給女兒貸款買個房子,婚後自己還自己的房貸。總比給不是自己的房子還貸強。


現在房子太貴,婚姻又不像以前那樣結婚就是一輩子,男方家長怕財產損失可以理解。但是既然男方在房子這已經怕自己吃虧了,請理解女孩子父母也不願意自己家女兒吃虧的心情。都是為了自己的孩子,要計較就都計較。


你全款房子我們女孩子不會要求加名,大不了女孩子也提前買房。如果貸款買房,你不用婚後財產還貸,也不用加女方名字。我身邊就好多貸款買房父母給還貸的,女方也不會加名字的。婚後還貸的確會影響生活水平。

以後的婚姻不會像以前那樣男方準備個房子把媳婦娶到家,媳婦就是你們家人了。生孩子,照顧孩子和公婆老公,家務活全包還要工作掙錢。這一切都會慢慢改變。

男方怕女的佔你房子的便宜,女方也一樣的心理,不會任勞任怨的付出了。


雙濾核桃


說實話,這類問題,兩邊站腳助威的都非常多。

女性同胞要求加名字,理由也有一大堆,而且都沒錯。中國有這個傳統,男方買房,一塊住。只不過現在房子門檻太高了,成為一個家庭最重要的財產,所以結婚也必須要對房子的歸屬做出一部分前置安排。

男性同胞們攢點錢不容易,即使是父母掏的,也算是父母贈與自己的,首付算是門票,沒有首付款房子都沒有。所以男性只寫自己的名字也是說得通的,特別是婚前買的房子,只寫自己的名字,更是沒話說,畢竟女方一分錢沒掏,而且男女雙方此時從法律上來說,只是個“陌生人”。

那麼房子只寫男方名字,婚後一塊還房貸,會是什麼情況呢?

如果首付不高,婚姻存續時間較長的話,最後雙方分到的比例其實是差不多的。

如果婚姻很快就結束了,那麼沒寫名字的一方就比較吃虧了,房子肯定是歸男方,女方基本上只能獲得已還貸部分的一半。

如果一定要解除雙方的顧慮,最好的方式其實並不是男方說服女方,或者女方說服男方,而是大家都出錢。

這樣男方不用擔心被女方佔便宜,女方加名字也理直氣壯。條件好的一方可以多出點,這都沒什麼,關鍵是大家對房子都有付出,這個很關鍵。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就好比一紙保證書一樣,將來一塊共度難關共享榮華。無論是從法律還是情感的角度,都是最好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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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微觀察


我個人覺得不過分。

首先,這個房子是男方付的首付,但是男方沒有付完全部款呀,如果你付了全款,房子是你一個人買的,作為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我覺得有點強人所難,但是,情況是男方你並沒有付清房款,以後,你還是要付房貸的呀。


第二,男方和女方結婚了,兩人結婚,那麼日子就要一塊過,掙的錢就要一起支配,一起花,有了家庭債務就要一起抗。房貸就是活生生的家庭共同債務,不管還房貸的錢每月由誰來出,都是從夫妻共同的財產中支付。都算是夫妻一起還的房貸,所以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為什麼不行。除非,男方和女方對婚後的財務依然有約定,各花各的錢。

第三,女方要求加上自己名字,也是為了以防日後一旦出現糾紛,兩人分開,有個保障。我身邊就有個真實的案例,男方在外面賭博,輸了錢,就把屬於夫妻共有的房產賣了,由於該房產上只有男方一個人的名字,男方一個人就可以把房子賣了,男方賣房時,女方都不知道,最後,女方連家都沒有了,所以,我認為,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女方要主動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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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心的小幸福


既然要結婚了,打算一起買房子,要求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當然沒有錯。這不僅是正當要求,而是是夫妻相處的必備要求。

既然有打算結婚了,男生要首付他自己付,貸款也他自己還,這無非就是兩個解讀:1、不願意給女生壓力,自己承擔;2、不信任女生,以防萬一。不論哪一條,對女生都是不公平的。如果是前者,看似很美,但仔細想想,其實挺可怕的。說是不想給女生壓力,但要明白,結婚後,夫妻是綁在一起的,尤其是這種大額財產方面的,難道男人每個月支付房貸不是給女生壓力?但是,房產卻在男人名下,他到底想幹什麼?至於後者,無需細說,基本秒懂。

綜上所述,你這個問題不在於房產證上加不加你的名字, 而在於他為什麼只要自己一個人承擔?是不是藏了什麼小心思?馬上要結婚了,這個問題一定要搞懂。其實,一個真正愛你的男人,不論誰付首付,不論貸款怎麼還,會主動要求加上你的名字的。


英軍眼


提出這問題的可能是個女的。

我現在要說,男方支付了首付,就應該加女方的名字嗎?這是無賴。

我要問女方,你連首付都沒有出,加你的名字,過分嗎?你買或者你父母買房,你願意加男方名字嗎?

現在的人們怎麼了?尤其是女孩,幹嘛要對方加你的名字,你沒有人格嗎?你家沒有財產嗎?男孩的錢,尤其是買房的錢,不是他本人的、他父母的,甚而至於是他上上輩的,忍心殘害你的未來老公?

關於男女雙方結婚房產問題不止幾種,可以說有無數的情況,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總之一句話,人不要貪財,尤其不要聽無知父母的,婚姻是以愛情為基礎的,買賣婚姻是有違法律的,併為大眾所不齒。

另外,對於那些執意讓男方加名字的,無奈的情況下,你就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沒事的,我說的是“在證上”,不要誤會。

酒後真言,語無倫次,參照參照!


陳景軍律師




我談的女朋友也是這樣的,我房子 首付要我出的在合肥瑤海那邊。 房貸我自己的還的。前天談好了以後 家裡生活費我的 。因為她家只有一個妹妹 所以現在就說好了 她的工資會給她家人。。他妹妹才四年級 。我家算是單親吧母親去年再嫁 的 我弟弟也四年級,和她妹妹一個學校, 親弟弟。我爸走之前在貴池留下兩套店鋪本來一人一套 現在我都準備留個我弟弟。就這樣我對象還有點微詞說我弟弟多好不需要還房貸。我能怎麼辦呢。不娶咋滴?想讓她早點結婚她還要說過兩年。。。。


領下我的紅包撒


這個看感情,如果感情好,男的出8成,或全出,女的主動裝修家電,這樣理所當然房產證2人名字,男的總要付出多些,但如果男方全包,女的一分沒出就要寫2人名字肯定不行,憑啥?要離婚還得免費送你半套房?


龍族鐳射老闆


雖然不過分但現在加不了呀 不知道你們那裡個個地方的房管所是怎麼規定的 反正我們這裡就是婚前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 除非你倆領結婚證才是兩個人的名字 上個月我和我男朋友去買房就遇到這事 第一房地產不願意兩個人第二房管所也不願意兩個人 理由很簡單沒結婚以什麼理由來加你的名字 就算首付是你倆共同的但是還是隻能寫一個人名字就因為你們沒領結婚證 所以法律是保護男方婚前財產的 所以要想人家房子加你名字 你就去和人家領證吧 反正我們這裡不會給未婚的人加名字 而且房管所特意告訴我們 現在就是婚後加名字 也沒多大意思 還是婚前財產 就像法律規定的到時就算離婚你只能分的得你還貸的那部分以及增值的那一部分 就算婚後加名字也是你老公把房貸還清的情況下 不然你老公就是婚後相加銀行也不答應 我從一開始也沒打算讓我男朋友加我名字 所以我更不可能現在去和他領結婚證 我就讓他寫了他一個人的名字 我媽說我傻 我說沒什麼傻的 人家父母辛苦出的錢憑什麼我坐享其成 雖然我也是妹子 但是法律之所以會改變還不是當今社會上一些毒瘤女性 做出的奇葩行為 才讓法律傾向了男性 至於我媽所說的以後要是我對象變心了我淨身出戶怎麼辦我就說就當我認錯人了 因為畢竟是自己選擇的所以怨不了誰


晨清4


婚前買房,一人出資,結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司法實踐中將該房屋認定為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房屋落在雙方名下,房屋落在雙方名下 房屋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也就是說一旦加上女生的名字,一方面,男方支付的首付分給了女生一半,另一方面,貸款一半的債務也分給了女生的一半。債務暫且不說,特殊情況下才會成為矛盾。所以焦點問題是首付的一半,如果是100平的房子,首套房30%的首付,按均價最高在北京首付的一半是101.73萬元,最低來賓3.98萬元。

我覺得不論是最高還是最低,女生這麼要求都挺過分的。女方這麼要求是懷抱著什麼樣的心理,是為了要這錢?往高了說,為了一紙婚書要人父母辛辛苦苦攢的100多萬,良心不會痛嗎?往低了說,4萬錢不給你就不結婚了嗎?我覺得不論是男女,結婚就得端正下態度,男女平等的新時代,我們是為了愛結婚,不要提不合理的要求。


要發瘋的3Y


如果有感情,什麼都不過分,就算你不提,他應該都會主動加兩人的名字。如果非要談錢,那就要看首付是多少,貸款是多少。其實作為一個理性人,過不過分自己還是可以衡量的。比如一套房子30萬,他付了兩三成首付,也就十萬不到,之後裝修還房貸都要兩人負擔,加名還說得過去。但如果一套房子一百萬,人家付了三至五成,自己往後收入一般,加名就可以考慮考慮。完全不加也不明智,但如果硬加名影響夫妻感情,得不償失。

其實很多地方,結婚時不管有沒有付出,父母都要求給女兒加名,希望以後有保障。有些還為此鬧到婚禮要崩盤的程度。我想就算勉強結了,難免不會留下心結。往後一發生矛盾就拿這出來說事。

我個人而言,從不圖別人為我買房,因為誰的錢也不是白來的。用人的手軟,還是自己努力更踏實一些。

家庭是共同的,只有雙方努力經營才能長久。愛才是婚姻的基礎,如果太過計較,就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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