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健 自從制度化的教育形式出現之後,學校教育備受質疑的,就是不能提供多樣化的教育以滿足學生的個性發展。但是,當教育出現以“提優補差”為目的的“特長班”“興趣班”“快慢班”等教育組織形式之後,“因材施教”為載體的“特長班”等教育組織形式又淪為學校和學生及家長追求自身利益的功利化工具。
同樣,職教領域也出現了為了備戰各級各類技能大賽、職教創新大賽等賽事而設置的“特長班”“集訓班”“競賽班”等。對此,既不能一味地詬病,也不能放任縱容,因為職校“特長班”現象是職教辦學理念與現實利益博弈的教育妥協。
一是各類職教競技比賽催生“特長班”。實踐性強的特點決定了職教這種教育類型非常注重教育對象勝任某一崗位能力的培養。因此,職業能力中尤其是動作技能較強又能夠通過一定方式呈現的專業就成為人們關注的重點。為此,職教設置了許多“競賽性”的大賽項目,僅涉及職校生的比賽就有技能大賽、創新創業大賽、文明風采大賽、信息技術大賽等。這些大賽都自成體系,而且形成了校、縣、市、省乃至全國的層層選拔競賽機制。應該說,當下職校各級各類大賽已經成為職校教育質量檢測和辦學成果展示的重要窗口,但是以“競技”為主要手段的職教大賽決定了各級各類各層次的職校為了“榜上有名”,不得不成立多個“特長班”以應對各類大賽。
二是職教資源相對集聚的需要引發“特長班”。職教是教育對象的職業準備教育,其教育目的是讓學生“學會”。而各類職教競技性的大賽,不是“會”就能獲獎的,而是要“熟練”甚至是“極致”。職教對技能人才的培養及其職業能力形成過程中各種耗材成本相對較高,因此,為了大賽成績以及學校榮譽,學校在訓練的人力財力物力一定甚至不足的情況下,只能通過所謂的“特長班”,讓有限的資源相對集中。
三是職教相關政策過度傾斜助推“特長班”。職教的各類大賽的制度設計除了大賽本身設計的激勵措施外,參與競賽的主體包括學校和各級教育主管部門為了競賽成績,紛紛針對參賽學生、教師和組織者設立各種“加碼”性的比賽激勵政策,主要有評先評優優先、不菲的獎勵經費、授予可以享受評為技師、保送本科等各種資格和先進個人、優秀集體等各類榮譽,從而助推了不同形式的“特長班”的建立。
正因為有上述因素,當下職教領域的各級各類大賽不僅風生水起而且愈演愈烈。由此引發對職校設置“特長班”的深度思考。
一是確保職教的教育公平,不以所謂的“特長班”放棄對多數職業學校學生的關注。職教是專業定向教育,本身就是基於學生的興趣、愛好、特長等實施的“特長”教育,不能再以應對各級各類比賽成立所謂的“特長班”等抓“少”(注重少數參賽學生)放“大”(放棄大多數普通學生)的做法,形成職教內部的新的不公平現象。
二是確保育人目標實現,不以應對大賽干擾正常的職校教學秩序。職教的育人目標是讓受教育者獲得一定的職業能力。完成這個育人目標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而各級各類大賽是促進職教教育教學提升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一旦把“手段”視為“目的”,則不僅偏離了育人目標,而且會因組織所謂的“特長班”干擾職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因為學校的優質師資、優質實訓設備、優質學習和訓練內容都向“特長班”的學生傾斜。從參加大賽出成績的角度看,“特長班”學生表面看是“受益”的,但應對大賽“過度”的訓練,同樣也是對“特長班”學生的傷害,因為綜合素質的“短板”會制約其“特長”。從某種意義上看,其“特長”是一種畸形生長。
三是確保競賽制度的正向導向,不以“競技成績”掩蓋職教的質量追求。職教各類競賽制度的設計要突出針對性與引導性。就目前職教各級各類大賽而言,主要是針對職教的實踐性強的特點以及培養受教育者未來職業生涯中需要的實際解決問題能力的育人目標來設計的。但是當下的大賽設計過度偏向“競技性”,對制度設計要實現的四個“全覆蓋”,即覆蓋所有的職校、覆蓋所有的專業、覆蓋所有的專業教師、覆蓋所有的學生的初衷有背離。只關注競賽的激烈,看不到多數職校生的冷漠;只關注少數選手的精彩,忽略了大多數學生的無奈。因此,必須針對現行各級各類大賽制度及實施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完善,確保職教競賽制度正向導向作用的有效發揮,而不能讓各級各類大賽變成少數人或者少數職校的“遊戲”。
(作者單位:江蘇省海安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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