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屍骨猶存:南京大屠殺審判中控訴日軍暴行的有力證據


1937 年 2 月,南京民眾聚集在國防部軍事法庭大門口,要求進去旁聽審判日本戰犯。

1947 年 1 月 28 日,在南京中華門外受害者埋骨處,法醫潘英才向石美瑜解說受害者頭顱遭重擊的情況。

1946 年,中國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等檢驗雨花臺荒地裡的被害人遺骨。

當 年 殉 難 的 中 國 人 屍骨猶存。

大屠殺現場骨骸經過整理,成為控訴日軍暴行的有力證據。

1947 年 1 月 28 日,谷壽夫正式出庭之前,石美瑜指揮軍事法庭檢調人員與法醫多人在南京中華門外挖掘受害者的骨骼。

中 國 軍 事 法 庭 庭 長 石美瑜、首席檢察官陳光虞等率 同 工 作 人 員 在 各 處 查 證南 京 大 屠 殺 中 受 難 同 胞 的屍骨。

日本戰犯酒井隆與內田孝行在中國戰犯拘留所內。1946 年 8 月 27 日, 酒 井 隆被中國軍事法庭處以死刑。

1946 年 9 月 13 日, 酒井隆從戰犯拘留所被押上囚車赴雨花臺執行槍決。

以上圖文選自《日本侵華圖志》第二十五卷《投降與受審》, 高曉燕、王希亮編著,山東畫報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日本侵華圖志》共二十五卷,南京大學資深榮譽教授張憲文主編。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山東畫報出版社有限公司合作項目,併入選“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國家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 2014 年度入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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