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四平一女子因散發和非法持有邪教宣傳品獲刑

四平一女子因散發和非法持有邪教宣傳品獲刑

2018年6月15日,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對聞秀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作出判決,判處聞秀華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聞秀華,女,1950年12月出生,吉林省四平市人,漢族,小學文化。因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於2017年10月23日被逮捕。

2015年10月13日9時許,聞秀華在四平市鐵東區散發“三X保平安”傳單8份,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當場扣押“三X保平安”傳單8份,同日,公安機關在聞秀華家中搜出“法 輪功”光盤21張、書籍4本、週刊16冊、宣傳報刊53張,李洪志掛像1幅等。聞秀華於2015年10月28日被四平市公安局鐵東分局取保候審。在訴訟期間聞秀華拒不到案,後公安機關於2017年10月11日在聞秀華家中將其抓獲,並從其家中搜查出“法 輪功”磁帶3盒,印有“法 輪功”字樣的10元人民幣7張,5元人民幣42張,1元人民幣39張,宣傳卡片26張,“法 輪功”宣傳吊墜4個等“法 輪功”邪教宣傳品。

法院審理認為:聞秀華曾因從事“法 輪功”非法活動被行政拘留,又散發和非法持有“法 輪功”邪教物品,其行為已構成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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