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冒充杨过,尹志平对小龙女做的,要是在现代算是强奸吗?

冒充杨过,尹志平对小龙女做的,要是在现代算是强奸吗?

相信看过《神雕侠侣》的朋友对其中一幕一定印象深刻:杨过被义父欧阳锋带走练功,欧阳锋临走时,点了小龙女的穴道。然后恰巧尹志平从旁边经过,小龙女是尹志平的梦中情人,看到小龙女静静躺

在那里怎么能不为所动呢,于是上去就蒙住了小龙女的眼睛。小龙女以为这人是自己所爱之人杨过,于是也就配合着那啥了。

事后,小龙女和杨过因此产生了很多误会矛盾,不过最后真相大白。

当然这都是小说里的情节,是虚构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冒充杨过,尹志平对小龙女做的,要是在现代算是强奸吗?

案例现场


陈芳晴和张国富是电子厂的流水线工人,两人因为在一个车间。一来二往就熟悉了,互生爱慕,成了男女朋友。而车间里还有一个人李德全也喜欢陈芳晴

由于工厂提供员工宿舍,男女都是分开住在各自的宿舍里。一天晚上,陈德全喝了点酒。就去女职员宿舍找女工友聊天,然后那天刚好陈芳晴宿舍的其他女工友都出去上夜班了。只有陈芳晴一个人在睡觉,李德全来到宿舍发现屋子里就只有陈芳晴一个人在睡觉,本来想走的。

但是陈放晴迷迷糊糊醒了看着李德全以为是自己男朋友张国富来找他,就问:国富你站在那里干嘛?你怎么还不睡觉啊?

李德全一听,知道陈芳晴把自己当成了他男朋友张国富,于是也不说话,关了灯就走到陈芳晴床边,进行搂抱亲吻,之后便对陈芳晴实施了性侵。因为李德全和自己男朋友张国富身材差不多,期间陈芳晴一直没有察觉。

事后,陈芳晴和张国富谈起昨天的事,张国富表示自己一直在宿舍睡觉。陈芳晴疑惑了,那是谁呢。张国富一想昨天宿舍晚上李德全不在,很有可能是他。

于是两人到派出所报案,警方经过侦查审讯。确认了那晚溜进女职员宿舍的作案人就是李德全,但李德全说发生那事是两人自愿的,陈芳晴没有反抗,还表现的很积极热情。

最终司法并没有采纳李德全的辩护意见,以强奸罪对其判处了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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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团队这样说

这是一起典型的“非强制性手段”的强奸案件。

强奸罪给人的一般认为是用强制性手段违反女性意志与其发生性行为,这样理解是对的。但是强奸罪的认定还要从多个维度去看,手段上不仅仅是通常我们说的暴力手段这么简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为强奸罪。

根据刑法界通说,强奸罪的可观要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暴力还有胁迫是很常见的手段,其他手段是什么呢?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假装治病强奸妇女,用酒用药麻醉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际进行强奸,假装妇女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等等

(2)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作为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因为强奸的手段各异,妇女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反抗表现形式并不一样。有的奋不顾身激烈抗拒,有的是胆战心惊的挣扎哀求。所以不能以当时妇女有无具体的反抗表示来认定是否违反了妇女意志。

这也解释了"非强制性手段”的“软强奸”行为,也是违背妇女意志,属于强奸行为。所以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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