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 房產拍賣又出么蛾子,拍賣的只有房沒有配套設施,入住要多交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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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的房產拍賣中撿漏是很多人會做的事,因為跟市場價差太多了啊,如果操作得當,買到一套沒什麼後顧之憂、比市值便宜上百萬也是有可能的。但是!風險也是很大的,比如裡面有租客死都不走、房產證要很久才能拿等等。不過現在有更奇葩的,十多位競拍的業主準備入住時居然被物業攔住了,說拍賣價格只包括了房子,小區配套沒有包含在內,所以要入住要再給50萬!

房產拍賣又出么蛾子,拍賣的只有房沒有配套設施,入住要多交50萬

事情發生在鹽城,起因是某開發商因資金週轉不靈,導致數十套別墅被司法拍賣。2016-2017年間,這十多位業主關注到這拍賣信息,分別以每平米4000—6000元不等的房屋單價,買到了十多棟別墅,而且兩證齊全。以一棟房屋面積為291.13平米,車庫面積為22.23平米的別墅為例,小資家評估價格為200萬以內,三拍價格降到113萬。

2017年,這些業主準備裝修入住了,卻發現屋內水電不通,裝修根本沒辦法進行。但是在法院裁定書上,是有明確寫明含水電配套的。甚至在2018年5月,小區出入口被建牆封路,業主們回不了家。那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是開發商認為,他認為,業主通過法院競拍的房產,只是別墅本身,並不包含小區的公用配套設施部分,因為4000—5000元左右的競拍價格遠低於當時單價過萬的市場價,購買法院拍賣別墅的業主已經佔了很大便宜;另外,法院拍賣房產中也註明了。

所以這些業主要正常入住,就需要補交整個小區公共部分所有管線的材料費、施工費以及需要接通的規費,總共每戶需50萬。

開發商的“霸道”做法這些業主當然不同意了,所以就報警了機會,然而並沒能解決,還是以協商為主。另外開發商也透露出,企業沒有現金流,運營需要成本,所以才會封閉小區。

對於開發商的說法,相關法規是不予肯定的,因為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所以這些業主可以起訴開發商,不過看他們都扯皮了差不多兩年,事情還沒解決,估計也是一場硬仗。所以說,司法拍賣的房產雖然便宜,但後續麻煩實在是太費心了,大家謹慎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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