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2018年度公務員招錄政審已開始,來鳳縣法院開具首份執行信息證明

執行

7月24日,進入2018年公務員考試錄用考察對象的李某某到來鳳縣法院申請開具被執行人信息記錄證明。執行幹警在查詢其本人及父母的相關信息後,為其開具證明,該證明系來鳳縣法院開具的2018年度公務員招錄政審首份執行信息證明。

2018年度公务员招录政审已开始,来凤县法院开具首份执行信息证明
2018年度公务员招录政审已开始,来凤县法院开具首份执行信息证明

2016年9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意見提到"限制招錄(聘)失信被執行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全州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公示和錄用審批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徵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記錄進行延伸考察

由此可知,考生被要求開具被執行人信息記錄證明有確實依據。如果考生被列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將會被限制考公務員。如果其父母、配偶被列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法院也會出具證明供招錄單位作參考。

2018年度公务员招录政审已开始,来凤县法院开具首份执行信息证明

誠信是做人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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