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9 龍巖城區“龍雞”道路“起舞”的一地塊規劃指標官方公佈

龍巖規劃局組織福建省龍巖市城鄉規劃設計院編制《金雞路南側1號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現已通過了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現將規劃方案予以公示,徵求公眾意見。公示時間:2018年07月18日至2018年08月18日,公示期30天。

金雞路南側1號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公示

一、區位及規劃範圍

本規劃地塊位於龍巖中心城區主城區350802-13-B基本單元內,東至龍騰路、南至翠雲小區、西至漳龍高速公路、北至金雞路。出讓用地面積58234㎡。

二、功能與開發強度控制

1、功能定位:居住與綠地

2、規模:規劃用地面積79292㎡,其中建設用地面積(出讓用地面積)58234㎡,公共綠地面積14211㎡,公共道路面積6847㎡,規劃人口規模約為3200人。

3、容量:規劃用地範圍內計容建築面積≤168880㎡。其中住宅建築面積(含物業管理用房、社區用房、養老服務用房、健身活動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等用房)≤159875㎡;商業建築面積≤3000㎡;幼兒園建築面積≥6005㎡。

三、土地使用及建設控制

1、土地使用性質:土地使用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服務設施用地R22、商業用地B1。

2、地塊控制指標:

(1)容積率≤2.9;

(2)建築密度≤20%;

(3)綠地率≥30%;

(4)建築控制高度:H≤120米(其中住宅建築≥24米,幼兒園≤15米,商業≤10米);小區標誌性建築高度≥115米。(詳見地塊規劃圖則)

3、建築退讓:詳見地塊規劃圖則。

4、機動車出入口方位:詳見地塊規劃圖則。

四、“五線”控制

1、綠線控制:本規劃範圍內綠線包括以下綠地界線:地塊沿金雞路南側10米綠化帶、地塊沿漳龍高速公路東側50米綠化帶、地塊中部大樟樹周邊公共綠地。

2、紫線控制:無。

3、黃線控制:無。

4、藍線控制:無。

5、紅線控制:本規劃用地範圍內紅線為1號地塊和翠雲小區的東西向和南北向的17米寬道路。本地塊規劃圖則中道路均為公共開放道路,建成後不得圍合封閉。

五、“三大設施”及社區服務設施規劃

1、社區用房:地塊內應配置1處建築面積不小於1400㎡的社區用房,社區用房應獨立用地,沿小區外圍應有獨立對外出入口。社區用房、養老服務用房、社區衛生服務站須結合佈置。

2、養老服務用房:地塊內配置1處養老服務用房,建築面積按100㎡/千人(人口按3.2/戶測算)進行配置,且養老服務用房建築面積不應小於800㎡。養老服務用房沿小區外圍應有獨立對外出入口,至少有50%建築面積佈置於一層並配置大於150㎡的室外活動場地,並滿足無障礙設計要求。

3、社區衛生服務站:地塊內配置1處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建築面積不應小於150㎡並全部佈置在地面一層,社區衛生服務站沿小區外圍應有獨立對外出入口。

4、社區健身設施:地塊內配置1處健身活動室,建築面積不小於300㎡。地塊內配置1處健身廣場或多功能運動場,宜與健身活動室鄰近設置,用地面積不小於400㎡。

5、物業管理用房:地塊內配置1處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按以下標準進行配置:建築面積10萬㎡以下的按照不少於總建築面積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於50㎡;建築面積超過10萬㎡的,超過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

6、幼兒園:地塊內配置一所18班幼兒園,幼兒園應獨立用地,應有獨立對外出入口,佈置在環境好、交通便利的地段,用地面積不小於8420㎡(包括不小於860㎡用地面積的家長接送區),建築面積不小於6005㎡。

7、配電設施:地塊內應設置1處開閉所。

龍巖城區“龍雞”道路“起舞”的一地塊規劃指標官方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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