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9 原创|信奉“关系”者,请绕行!

原创|信奉“关系”者,请绕行!

生旦净末丑,在网贷行业“达尔文式”的淘汰中,陆续登台。有些人忙着指鹿为马,有些人忙着指桑骂槐,也不乏吃瓜群众像打了鸡血,各种平台老板的私人朋友圈被暴露,分分钟就有人画个红圈,发到维权群,一句“挤兑他!”着实让人无语。同时,我们看到一些人,信奉“关系”主义,逼迫别人替他找关系,甚至将人性中的自私自利挂在脸上,让人看着既可悲又可恨。

1烫手的钱,没人要

找飒姐帮忙处理P2P涉刑的朋友不少,猝不及防,总有人突然问,摔钱能不能把事情全抹掉?!俺笑了,这个世界上,发生了的事实,怎么可能不留任何痕迹呢。掩盖犯罪的事情,我们决然不会同意。

还有一波神秘“嘉宾”,通过律师圈的老前辈找来,见面第一件事就是问:跟某经侦熟吗?某检察院呢?当地法院呢?俺也很诚实地回答:熟是啥子意思,办案经常遇到,但绝对不会找人家违规办案,也不可能让人家枉法裁判。这些嘉宾悻悻而去,还抱怨说,不是网贷圈很牛的律师嘛,连点社会关系都没有。俺不禁哑然失笑,飒姐是卖技术的,不是卖人脉的。

说实话,烫手的钱,没人要。

公检法机关也是受到严格约束的,没有法律支撑,断然不敢做僭越法律的决定。出于“情理”和“人道主义”,也许会有些许对嫌犯从轻的做法,但都是于法有据,不会对社会进行二次伤害的。在现阶段,妄图让涉刑P2P老板的实际控制人解除“边控”是一件概率很小的事。

2刑民交叉,但刑民须分开

有朋友找来,冠冕堂皇地要求做逾期后的民事处理,俺看着他,有点不忍心戳破。涉刑的资产,基本上都会被查封冻结,哪里还有什么税务筹划和转移安排呢?如果是合法收入购置的房产,那就需要你的律师给办案机关出具意见书等,说明真实情况,而不是提前藏匿、处置、逃避。

我不反对民事律师参与案件的后续处置,但现实情况是刑事案件还没查清楚,合同到底是A与B签署的正常借贷,还是B是平台找来的“壳”(犯罪手段),这是个问题。P2P里的民事诉讼,不是简单的几百个借贷合同纠纷,是一系列

社会问题的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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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盘整个P2P及关联公司的清盘,律师能发挥的空间有限。

不建议律师主动接手类似非诉项目,谨防投资人非理性维权。同时,有必要及时跟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配合,不宜自说自话,容易造成职业风险。 飒姐反正是坚决不接,请大家理解。

3投资人恶意骚扰者,拒绝服务

之前文章谈过,对于网贷投资人,我们已经非常伤心,近期不再代理类似案件。

为了给投资人帮忙,我们会在固定时间给大家解答一些网贷中雷的问题。所以,请不要拿着飒姐团队的公益心做让我们更伤心的事。

飒姐在医院诊疗期间,有同一个号码的8个电话打进来,我回电说正在地下室,不方便接听,晚些回电。结果,又是一阵短信,问我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接电话给他帮忙。飒姐只是一枚自力更生的小律师,没有什么大智慧和大胸怀,没有付费的服务,我当然可以拒绝,并且理直气壮。

我们没有收费,没有接受委托,便没有义务必须服务。律师咨询是收费的,请各位了解,毕竟做律师不是公益服务。

4写在最后.....

对于部分家属对我们的恶劣态度,本文就不再赘述,相信绝大多数家属还是理智的。提醒一句,网贷老板被羁押之前,务必选好合适的律师。有些家属对于行业几乎一无所知,光想着从搜索引擎上找个人咨询,或是从身边朋友那里问个律师电话,也不管是不是专门做刑事的,只要看起来比较老,比较有关系的就行。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毕竟术业有专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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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无论你信奉“关系”到什么程度,都需要一位技术派法律人士,否则,涉嫌金融犯罪,谁又敢帮呢。

同时,香港电视剧看多了朋友,请记住,内地暂无“沉默权”,也不是拿一大笔钱就能“保释”出来的,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子,羁押率达七成以上,除却怀孕、哺乳期、重大疾病,很难取保候审。心中有数,才能不被忽悠。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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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飒,合伙人律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申诉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首批成员。被评为2016及2017年度五道口金融学院未央网最佳专栏作者、网贷之家最受欢迎专栏作者,财新、证券时报、新浪财经、凤凰财经专栏作家。

办公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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