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8 危廢轉移:這些危險廢物可以走“捷徑” 不知道你就虧大了

目前我國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違法事件頻繁發生,屢禁不止,大部分違法企業是為了節約成本實現利潤最大化不惜以身試法,但還有一部分企業是因為所產廢物類別特殊很難找到正規接收處置的途徑,所以乾脆一倒了之。

雖然現在已經取消了危險廢物省內轉移審批,移出者只需按照在環保部門備案的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轉移即可,但是由於我國危廢處置設施分佈不均衡,很多時候危險廢物需要進行跨省轉移處置。

由於不同省份之間產廢單位與經營單位信息不對稱,各省環境治理水平和管理要求不同,所以跨省轉移仍然採取審批制,但是當前跨省轉移的審批對企業而言卻存在諸多困擾。

1轉移審批流程複雜,準備材料多,耗費時間較長

跨省轉移審批涉及多層環保部門,一般週期較長,要求申請企業提交的材料很多。審批事項經常出現超出時限要求,部分審批事項甚至在等待接收地來函的過程中就已經超出了轉移有效期,需要重新申報,增加了申請單位的負擔。

2各省審批要求不一,部分危險廢物無法獲得審批

目前省份之間各自為政,缺乏統一的審批要求和審批流程,造成申請單位需要多次重複提交材料,影響申報進度。而且由於同一工序產生的相同危險廢物在不同省份的代碼不同,各省危險廢物類別的認定存在爭議,導致部分危險廢物經常無法獲得審批。

但是根據相關規定,有些危險廢物可以簡化轉移程序,符合簡化轉移程序要求的這六大類危險廢物你一定要知道。

這些危險廢物可以簡化轉移程序

(1)收集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可以免於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但應當將收集、轉移情況記入危險廢物收集者的收集信息管理系統或者臺賬中。

(2)主管部門依法罰沒、收繳的危險廢物以及責任主體不明的危險廢物需要轉移的,轉移過程可免於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但應附記載有轉移危險廢物種類、重量(數量)及接受者信息的相關文件。

(3)同一法人單位在位於同一市級行政區域內的不同廠區(場所)之間轉移危險廢物的,可以簡化轉移手續。

(4)工業園區危險廢物通過管道方式輸送到園區內處置單位的情形,移出者和接受者要分別記錄每天危險廢物轉移的種類、數量、形態和性質等信息,定期運行轉移聯單並報告轉移情況。

(5)移出者和接受者之間的轉移種類相對固定、轉移頻次高、轉移合作關係穩定的醫療廢物,可使用醫療廢物專用轉移聯單,便於操作。

(6)通過長期合作協議等方式向區域性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單位轉移危險廢物的,或者按照就近便利原則在鄰近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轉移危險廢物的,可以簡化跨省轉移危險廢物審批手續。

面對當前的轉移困境,一方面我們期待審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另一方面企業也要根據自身情況積極尋找解決路徑,比如引入“第三方服務”,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去做,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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