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8 打造內引外聯模式提升審查逮捕質量

近年來,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檢察院努力探索建立“內引外聯”工作模式,通過內部資源整合、外部引導配合,對審查逮捕案件進行多角度聯合會診,促使案件質量得到有效提升。

內引資源,審中挖潛。棗莊市市中區檢察院充分整合內部資源,深度挖潛,最大限度發揮工作效能。引入多人閱卷審查機制,實行疑難複雜案件多人共同把關。對於涉案人員多、疑難複雜的新型案件,在案件承辦人主體辦理的基礎上,安排其他多名辦案經驗豐富的檢察官共同閱卷審查;案件彙報時,案件承辦人發表承辦意見,其他審查人員依據個人審查情況發表個人觀點,避免個人審查不細、觀點片面等問題。引入公訴人員參與研討機制,實行捕訴環節提前溝通銜接。對能否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案件定性存在分歧等把握不準案件,及時與公訴部門溝通研究,提前預測案件在進入審查起訴及審判環節可能出現的問題。

外聯公安,審前引導。通過在審前開展一系列介入引導,棗莊市市中區檢察院規範偵查取證活動,嚴把案件質量“入口關”。對於案件證明標準、非法證據排除、社會危險性證明等法律規定不明確、實踐操作存在分歧的問題,通過會籤文件、召開聯席會議等方式與公安機關提前達成一致意見,努力做到事前規範、防患未然。該院與公安機關建立重大複雜案件信息通報機制,及時派員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的偵查活動,引導取證行為,切實減少證據不充分、存在瑕疵等問題的發生。堅持證據核心原則,嚴格適用逮捕標準,對於經審查發現證據鏈條薄弱、無社會危險性的案件,凡“不夠”必“不捕”,切實杜絕以報捕為終結、逢報必捕等問題的發生。此外,定期做好問題通報,每半年對報捕案件中存在的不規範取證、不符合條件報捕等情形對公安機關通報一次,督促落實整改,依法嚴格規範取證活動,從源頭上提升報捕案件質量。

外聯法院,審後研判。為準確把握法律適用標準和實踐操作規律,棗莊市市中區檢察院定期分析刑事判決結果,及時查缺補漏,建立案件判決結果即時共享機制。對作出判決的刑事案件,辦案人通過對照判決認定事實和證據情況,及時分析查找審查批捕環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今後辦理類似案件積累經驗。開展類案判決定期分析制度,針對實踐中經常辦理的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盜竊、詐騙、強姦、搶劫等10餘個常見罪名,每年安排專人綜合統計判決情況,分析總結出上述犯罪在數額、手段、社會危害性以及刑事和解、賠償等方面對案件判決的影響程度,歸納把握其中的規律和標準,以便在今後審查案件時對照參考類似情節,預估可能的判決結果。對於預判後認為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或緩刑的,則慎用逮捕強制措施,從而大大減少了輕刑判決率。此外,該院定期開展部門研討,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的典型案例為對象和標準,分析討論犯罪構成、法律適用、法理論證等內容,不斷提升辦案檢察官對法律規定、案件事實和客觀證據的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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