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這個重要的日子,互金領域也發生一件重要的事。
北京互聯網法院正式掛牌成立。
這是繼世界首家互聯網法院於2017年8月18日,在杭州掛牌成立後,增設的又一家互聯網法院。還有一家增設在廣州,也將在本月掛牌收案。
互聯網法院顧名思義,案件訴訟環節可以“全程在線”完成,並且24小時“不打烊”。
互聯網法院接受的案件類型,也都是互聯網案件。具體包括:
互聯網購物、服務合同糾紛;
互聯網金融借款、小額借款合同糾紛;
互聯網域名糾紛;
互聯網購物產品責任糾紛;
檢察機關提起的涉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
因對互聯網進行行政管理引發的行政糾紛;
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互聯網民事、行政案件等。
其中“互聯網金融借款、小額借款合同糾紛”一項,讓網貸投資人不由為之一振:這眼瞅著就跟咱們息息相關呢!
有了互聯網法院,是不是意味著咱們雷掉的錢能更快回來了?
然而現實有些骨感。
最高法出臺的規定中,明確了互聯網法院的管轄範圍,其中包括的互聯網金融借款、小額借款合同,特指與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訂立的借款合同,但不包括P2P借貸糾紛。
業內分析的原因是,P2P涉及的資金流量太大,且多涉嫌刑事犯罪,所以還是需要去一般法院起訴。那具體應該怎麼操作,到底麻不麻煩?
針對不同的案件性質,投友可以選擇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一般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這兩種方式的區別就在於,龐氏、假標、自融,就屬於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後,檢察院再提起公訴。如果平臺是真標,只是出現了逾期,那就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來解決。
當然,對於普通投資人來說,怎麼可能分得清平臺的真實性質,所以都是先報警找經偵,經偵介入後再看定性的結果。不樂觀地講,現在雷掉的大部分平臺,最後發現都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的大致流程是:
受害投資人集結起來,到平臺轄區所在地派出所或經偵報案;
報案之後要等公安局立案,立案有一定條件:投資人超過30個或者金額超過100萬;
立案之後會向全國公安機關發出協查通報,這樣大家就能在各自就近的派出所報案;
然後就是漫長的偵查過程,凍結嫌疑人資產,通緝逃跑的,逮捕找到的,清算追繳資產,等等;
差不多1-2年後,偵查結束了,法院再來審理。最後根據判決結果執行,追繳資金按照比例返還給受害投資人資金。
那如果是向老賴宣戰,打民事官司,又怎麼打?
一個原則,保存證據及時起訴。
第一步,找準起訴對象。在P2P裡,咱們出借是通過平臺,接觸也只找平臺,但事實上,P2P平臺只是箇中介機構,不能作為借貸關係當中的當事人。所以真正要起訴的是借款人。但是,P2P的借款人又多又分散,起訴之前咱們也沒有他們的具體資料,這個時候,平臺是有義務提供信息、協助咱們起訴的。
第二步,備齊資料,同時申請做財產保全。通過民事訴訟維權的投友,需要保存好平臺服務協議、交易記錄、電子借款合同、轉賬憑證、平臺網站截圖、經營宣傳資料等等證據,越充分越好。法院立案後,會在五日內通知借款人,這時候有一個關鍵的步驟,就是在立案的同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借款人轉移或藏匿財產,造成官司勝了錢卻拿不回來。
第三步,等待法院判決,勝訴之後,如果老賴還是不還錢,投友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打官司輸了的老賴,以後在生活和工作的很多方面都會受限,日子不會那麼好過的。
兩條路,都註定是一場漫長苦旅。但是,仍然要相信司法的力量,屬於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得用正當手段去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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