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有關以房養老的是是非非

有關以房養老的是是非非

有關以房養老的是是非非

自從2014年以房養老開始在試點城市推行以來,爭議就一直不斷存在,並越來越受到眾人的關注。關於以房養老一般會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存在,一種說法是時代的產物,是為了順應目前養老基本情況的大趨勢,是一種正確的選擇,但還有一種反對的聲音就是,以房養老完全是個大騙局,不可信。其實,這兩種聲音都有些片面,我們應該端正姿態,辯證的看待以房養老的新政策。

前不久,銀保監會發布了一個關於以房養老的重要通知,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從之前的試點城市擴大到全國範圍開展。可見,這一政策在國家領導人層面是得到了足夠認可的,以房養老到底有怎樣的深層意義,為什麼會產生如此鮮明的有人歡喜有人憂的後果呢?

以房養老,通俗的講就是用房子實現養老的目的,確切的說就是把住房抵押和終身年金保險相結合的養老模式,這是一種新型的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對房子有完全產權的、年滿60歲的老年人,可以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根據房屋的估值,定期給老人養老金,房子雖然抵押了,但老人依然對房子有使用權和處置權,可以住也可以出租,聽到這裡,你是不是以為這是一件太好的事兒了,好的不敢讓人相信,甚至質疑這一政策的真假,這些都沒錯兒,但是,等到老人百年之後,保險公司就擁有了房屋的處置權,對於中國人老一輩的傳宗接代,家業留給後代子孫的想法,是完全背向而馳的,目前這種形式,恐怕只適合那些活的瀟灑的人吧,這類瀟灑的人會認為兒孫自有兒孫福,先把自己過好了才是最正確的。

有关以房养老的是是非非

以房養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保險公司參與分享房屋的收益,老人和保險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之後,保險公司會定期給房子做評估,每一期的評估結果,將直接影響老人接下來一段時間內能拿到的養老金,養老金的多少與房子貶值或增值有很大的關聯,等老人百年之後,房子歸保險公司;還有一種類型是非參與型保險,這種形式較前者更受歡迎,而且是以房養老的主要類型,這種形式是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屋的收益,老人和保險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之後,保險公司只在一開始對房子進行評估,根據這個評估結果來決定個老人多少養老金,與前者不同的是,這種非參與型保險是等老人去世之後,保險公司就會變賣房子,賣房子的錢用來償還老人養老金的本息,如果還完之後還剩錢,保險公司需要把剩下的錢給去世老人的繼承人,如果買房子的錢不夠償還老人養老金的本息,也不能讓老人的親屬補錢,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只能認栽。

這麼說來,保險公司都有賠錢的風險,而以房養老的老人多了給親屬,少了不用補,多好的買賣,為什麼會被杜撰成反面教材呢?好多人都是談養老保險瞠目結舌的那種反應,恐怕要歸咎於那些與以房養老政策同時誕生的騙局了吧,這些騙子們打著以房養老的幌子,往往先跟老人說,可以抵押房子,拿到一大筆錢之後,用這筆錢去買理財產品,每個月能賺不少銀行的利息而且沒有風險,過幾個月再把房子贖回來,老人就可以白賺幾十萬了,但如果老人信了,一旦簽了抵押合同,不多久,房子就已經被其他房主買走了,別說理財了,連買房子的錢一分錢都見不到,老人養老的房子就這樣被騙走了,這種誆騙事件屢見不鮮,怪不得人們能對以房養老產生如此多的誤解。

有关以房养老的是是非非

以房養老是基於我國的養老危機而提出的政策,從2016年,就產生了多個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而且,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還將會不斷增加,照這個趨勢下去,全國大範圍養老金收不抵支的情況不出十年將會發生,面對我國拆東牆補西牆(用年輕人交的養老金供養老人,拿富餘省份的養老金去補貼虧空省份的養老金)以及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重的情形,以房養老對國家養老金不夠用,但老人又不得不養的狀況,也算是一種給老人的福利,也不失為一個明智的選擇,我們應該辯證的看待這項政策,不應該被那些騙局矇蔽了雙眼,風險和收益永遠是相伴相生的,零風險低收益的好事兒肯定是騙子嘍,不要愛上沾小便宜,就不會吃大虧,自然也就不會上當受騙了,把握好這個度,讓騙子無處遁形,你就能感受到以房養老政策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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