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瑞典事件折射出國人怎樣的價值觀?

I-scream


這對國人的價值觀來說,可能是個里程碑的事件。

這個事件的本質並非所謂的人權和東西方文化差異所致,西方世界,確實還是以人權為重的只是這個人權是有區分的。東西方文化在住店這件事上,應該也是一致的,顧客是上帝,是很多年前中國人向西方發達國家學來的。不能因為瑞典人的旅館發生了這種趕顧客走的事,就否認整個西方的服務體系。希爾頓是酒店業的執牛耳者看看他的自傳,我們無不佩服他的為人理念。

具體到曾先生,我們除了看到他因絕望崩潰而倒地痛苦,似乎行為不雅外,沒發現他有任何人性道德方面的問題。反而從我們東方人的角度來看,處處閃耀著人性的光輝。能樂於攜帶父母旅遊世界,年紀輕輕就想到感恩父母,請噴他的噴子們捫心自問一下,你們做到沒,沒有的話,向人家學習一下。禮義廉恥信,為什麼沒有孝?那是古人認為孝是最基本的,連這都做不到,其他幾項就是扯淡了。當然,你要認為你是西方人的思維,那也沒人攔你。

再接著,曾先生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表示自己可以立馬滾蛋,希望能讓生病的父親付費休息,這也展現了樸素而偉大的人性。至於噴他自身泥菩薩過江,還幫助女生的做法,更是令人厭惡。無論女生是什麼身份,在她需要幫助的時候,如果素昧平生的話,能伸出援手,這都是我們這個社會難得的道德品質了,就問那些噴子,大白天的有老人跌倒了你扶不扶?

我在這裡不屑於追究瑞典旅館的責任,更沒興趣討論瑞典警察的對與錯,一個民主透明的法制國家,連個執法錄像都不願公佈還有什麼好談的。事情已經捅到了高層,還沒結果的話,只能說那個社會體制已經爛了,起碼是敢做不敢當,令人鄙視。

事情發生到今天這一步,最為激盪的碰撞就是國內民眾對此時截然不同的認知和判斷造成的,這個是需要我們重點談的。

老實說,這個事,若放在20年前,我一定大聲譴責曾先生一家不守規矩,沒按洋大人說的來做。我確實也這樣很規矩的在人家地盤上走著。腐乳被海關從揹包裡扔出去,我認,我那東西確實太臭。關小黑屋,我認,一屋子中國人都在這呢,又不是你一個。洋人提供的次品零件,我認,誰TM讓你是來跟人家學技術的呢?你一個月工資只有人家的二十分之一,你又有什麼可以BB的呢?還提民族?提自豪?

如今,我很自然的大聲為曾先生一家辯護,也願意為每一個有類似遭遇的國人辯護,第一時間尋找對國人有利的因素,為什麼?

感恩於國家的穩定與我們這一代人的勤奮聰慧,如今我能斜著眼看西方同事同行們的那點收入,有一個發自內心深處的鄙夷,一幫懶的抽筋的人,憑什麼主宰世界?就憑舊有的秩序?大英帝國早已沒落深山了!

我同樣也能理解大多數涉世不深的小噴子們,我們這個社會進展太快,貧富差距確實相差巨大,很多年輕人的收入還需要仰望西方平均水平很多年,慕一下洋,噴一噴,發洩一下,再正常不過了。

我相信,隨著這個社會的進步,倉廩足而知禮儀,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可以斜著眼去看西方的世界,斜著眼去評判西方傳來的種種價值觀。更為真誠的對待自己的同胞,對待自己的民族,對待自己的國家。


yirong249


從此事中看到的不少國人的病症是:一,苛責同胞,放鬆自已。錯誤都是別人的,只有自己是永遠正確的。他人有理也沒理,自已無理也有理。

二,不講人性人道,不知扶危濟困,只講冰冷規則,只講等級界限。得理不讓人,無理犟三分。

三,做事只注意枝微末節,不管大局大義,只管自已個性張揚,不講包容寬恕。

四,不愛讀書,不愛思考,不文明無智無識者多,做事憑個人主觀感覺走,不靠譜卻常常自以為是,亇人為中心,視他人如無物。

五,崇洋媚外,甘當人奴,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祖國一切都不好,出了問題必是國人有錯,助紂為虐,欺軟怕硬,見了洋人就婑三分,沾點洋就洋洋自得,見利忘義,自輕自賤。見國人見弱者就濫施淫威。

六,自己不學習,不努力,不勤奮,拈輕怕重,大事做不來,小事不肯做,總渴望發意外之財,昏昏噩噩如行屍走肉。不能如意就指責他人,抱怨社會。從不檢討自已。

七,莫名其妙的優越感,喜歡地域黑,看不起外省人外地人,為人乖張,戾氣十足,動不動罵人打架。滿身負能量。


大漠風神1


今天是9月19日

在評價事件之前我們有必要繼續梳理一下事件過程。

謠言:曾先生一家為了省錢,訂的是特價紅眼航班,由於時差算錯,訂錯酒店日期。

真相:曾先生家人的歐洲之旅始於8月15日,歷經法國、荷蘭、瑞士、意大利、德國、挪威,然後從挪威的奧斯陸坐火車去的瑞典斯德哥爾摩。



▲圖為曾先生提供的他們8月18日從法國經比利時坐車去荷蘭的訂票信息。

在瑞典之前的6個國家裡都一直很順利,並沒有遇到什麼問題。但9月1日晚,由於原定當晚8點抵達瑞典斯德哥爾摩的火車被瑞典取消後,不得不改乘了午夜才抵達的火車。9月2日凌晨抵達瑞典的酒店後,曾先生才發現他把酒店定錯了,定晚了一天。於是遭遇瑞典酒店呼叫警察拖出父母……

不過我們看到這張照片



惱火吧~~別急

這是8月19日,在荷蘭阿姆斯特丹的。對,是之前旅遊的照片。一不小心又被人帶節奏了吧😄

當然曾先生一家9月3日一早坐飛機離開瑞典前往了波蘭和捷克的朋友處繼續行程……

曾先生一家的行程是始於8月中旬,並於9月6日離開歐洲回國,已經超過了20天。旅遊網站顯示希臘15日自由行的價格為2.3萬每人。算上吃飯和其他開銷,一家三口小10萬是跑不了的,帶著老父老母凌晨蹭住?好吧,只是省的有點不是地方。

爭議:曾家人潑皮無賴,碰瓷瑞典警察。

真相:碰瓷的目的是什麼?圖財?顯然不可能,抓警察小辮子,製造警察打人的假象?看看錄像


這那裡是可能,根本就是好吧~_~,看那倒地的動作,多麼嫻熟,平時一定有練過,再看大媽哭天搶地的樣子,多麼熟悉!

好,我們來複盤一次對瑞典警察的碰瓷。

來!一個人碰,一個人訛,曾先生碰,誰來訛?父親躺倒,母親嚎啕。看來只能倒地自己訛?好也行。是不是要回避一下對面的攝像?沒注意?好,那也要靠近警察,怎麼沒靠近就軟了,倒了?至少要留點人體組織之類的接觸證據啊,也沒安排攝像,拍個借位圖,修一修,剪一剪?

我說小曾啊,別看你英文不錯,碰瓷太不專業了¬_¬`👎。

曾先生有嫻熟的涉外口語,有在非法定節假日給自己安排出20天以上假期的權力,有10萬元以上的旅遊支出的財力,以及帶隊歐洲多國自由行的能力。這樣的人在中國應該屬於精英階層,年收入不會低過50萬,結果怎樣?在異國他鄉,凌晨一點,室外9度,與店員溝通被拒,與警察溝通無果,看到自己的老父老母被警察拖出酒店,老父躺倒在地,老母坐地嚎啕,嘗試大喊“殺人”來吸引路人注意無效!於是當瑞典女警向他靠近時候,那一刻我更願意相信:他的情緒是崩潰的,他不敢襲警(估計小時候沒打過架),唯一能做的只有腳軟倒地,像他小時候那樣:躺在地上打滾耍賴。

沒錯,是很丟人(有過情緒崩潰經歷的朋友們看到這裡應該很帶感>人<)。好在他的理智很快恢復,他迅速坐了起來嚎哭。此時此刻,此情此景,異國他鄉,你還會嫌棄桂從友大使強烈要求瑞典警方解釋,強烈要求瑞典方面保護中國遊客人權的外交聲明麼?你還會認為桂大使是借題發揮,浪費外交資源保護國內“巨嬰”麼?你還會認為瑞典警察是嚴格執法,幫助中國管教國民麼?如果連國內的精英都能被瑞典人這樣對待,那麼我們普通中國人在瑞典的尊嚴又由誰來維護呢?如果只是因為中國遊客提前到達酒店就可以被驅趕,就可以被瑞典警察扔到墓地,那麼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本護照的中國人同蜷縮在瑞典垃圾堆旁的歐洲遊民還有什麼區別?

護照並不僅僅代表著通行權!

說曾家人潑皮耍賴的,《戰國策》有云:“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爾”----老百姓發怒,也不過是摘掉帽子,光著腳走路,把頭拼命地往地上撞罷了。說句不好聽的,弱勢群體覺得被欺辱了,又無力維權,崩潰耍賴就是本能,嘲笑別人只是因為事情沒有到你頭上,當時場合換了你父母被警察拖拽出來,不見得比他們更有素質。

謠言:曾家傍晚就到了旅館,訂的是50元一床的青年旅館,要在大堂蹭住,被拒絕,大鬧,從傍晚鬧到了凌晨店家忍無可忍終於報警,瑞典警察不得已將一家人帶到有地鐵,有24小時收容無家可歸者的教堂,一個環境優美的公園。

真相是:

1、

8層樓高,831元一晚2、9月2日0點05分,曾先生一家到達斯德哥爾摩酒店,9月2日凌晨2點半左右,曾先生三人就被扔在“林地公墓”-----僅僅2個半小時。

3、當時凌晨2點半,氣溫9度左右,再看看環境是否優美吧


VR恐怖遊戲的感覺,有木有!


這裡是傳說中24小時開放,收留無家可歸者的教堂,據說有座位,有吃的和熱水。


旁邊是這樣的😱。

謠言:瑞典酒店既然已經拒絕一家三口入住,就要趕快走,別影響別人營業,那是私產非請勿入。

究竟應該怎樣呢?這裡是酒店,不是私宅,是一家商業服務機構。由於火車取消,飛機延誤,推遲,取消或是提前入住都是常態的服務項目,訂的9月2日的酒店,9月2日當天凌晨0.05分到達,很正常,酒店24小時營業,客人提前到達,大廳休息,也很正常,不然酒店無需設置大堂休息區。如果是亞洲的星級酒店,客人凌晨到達,酒店如果正巧無房安排,為保證客人的充分休息,一般流程會在徵得客人同意的情況下,替客人聯繫其他有房酒店,並用車(四星以上酒店標配接送車輛)把客人送到新酒店暫住(費用另算)。如果客人不同意,一般就在大廳暫時休息,等到早上退房的客人結算清楚,優先安排等待客人入住。期間大堂值班服務人員要隨時關注大廳客人的休息狀況,提供必要的飲水,食品,毛巾,毯子(付費)。當然,瑞典的這家酒店是什麼服務標準不清楚,不過服務水平倒是有目共睹:

今年9月13日,一位來自法國的遊客評價道:工作人員不是很友好;8月24日,一位來自巴林的遊客給這家酒店打了2.5分,並評價道:前臺服務非常糟糕,工作人員不尊重人,再也不會預訂第二次;8月31日,來自烏拉圭的顧客評論說:前臺愛理不理,態度較差……

對待中國客人他們更進了一步:直接叫來警察把早到的客人扔到了墳場。

有人可能還不服氣:人家酒店下午2點才允許入住,你提前來了可以拒絕提供服務。

不好意思,一個正規的提供訂房服務的酒店,從收到訂單開始,對客人的跟蹤服務就已經開始了,客人住酒店的花費並不僅僅是床位費,還包括對酒店外觀,客房裝修裝飾的審視;酒店大堂,公共區域的佔用,公共設備的使用;大堂服務,客房服務,安保服務,燈光,音樂等有形無形的要求。所以妥善安置提前到來的客人是酒店最基本的服務要求之一,這點做不到,關門算了。當然如果排除種族歧視,瑞典的酒店行業可能真是很Low。

謠言:瑞典警方只是禮貌的把曾先生一家送到了公園地鐵站附近,這是別人標準的處置流程。

事實是,警察在旅店內先是將曾先生父親從沙發上拽下來,然後倒著將其拖出來,到旅店門口才換成兩個人抬著。兩個警察架著曾先生上了一輛警車,又分別將曾先生的父母各帶上一輛警車。曾先生的母親在車上被要求保持反背雙手的姿勢,由於堅持不住,曾被警察打過。而曾先生的父親是被抬上車的,在車上被警察打醒了。



事發三天後的淤傷,看創面可能是警械所致。

涉事酒店附近就有地鐵站,瑞典警方居然驅車8公里把曾家三人送到墳地旁的地鐵站?這個腦洞確實很大。再看看瑞典的《警察條例》(Polisförordning ),其中第10條:

10 § Anställda vid Polismyndigheten och Säkerhetspolisen ska i kontakter med allmänheten med beaktande av omständigheterna och situationen agera så hänsynsfullt som möjligt, visa behärskning och uppträda på ett sätt som inger förtroende.

警察與公眾接觸時,應當考慮到當時的情況,行為應當儘可能體貼,以儘量剋制的行為方式,激發人的信心(大意)。凌晨2:30,室外氣溫9度,漆黑的墳地旁(好吧公園),確實很激發人的信心。看來瑞典警方是有規矩的,只是看人。

附:有人說你在現場麼?怎麼那麼清楚?其實所有信息和資料全部來自《環球網》的持續報道,我只是進行了彙總梳理,並依據可確定的事實追加了個人分析。對於事實有模糊,甚至有疑點的部分,選擇放棄,比如曾先生為什麼帶女留學生回酒店,酒店為什麼驅逐他們。由於瑞典酒店方拒絕回應,只有曾先生單方面表述,難以做出有效判斷,謹慎考慮,只能選擇放棄。當然,其中有些時間細節,由於不影響事件的定性分析,只採用了單方自述的版本,比如曾先生到達酒店時間:有凌晨0.05分,還有凌晨1:40分的版本(未查找到確切來源)。對於曾先生離開瑞典的時間採用的自述版本,考慮到傳話導致的偏差未採用大使轉述版。 有人說這是洗地,是狡辯,我覺得平心靜氣,換位思考才有利於瞭解事情的真相,否則在缺乏真相的情況下,如何判斷是非呢?視頻裡曾家的表現,本質上就是種無助,他們並沒有傷害任何人,也沒有破壞酒店物品。處於當時那個情境,當瑞典警察準備對你採取強制措施時,設身處地的想一想:你和你的家人會有怎樣反應呢?其實他們唯一的過錯就是提前到達酒店,沒有違法,只是普通需要幫助的外國遊客。卻在瑞典被酒店驅逐,被警察制服,在明確告知自己不是難民後(我相信曾先生為了證明自己不是難民向警方出示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仍舊被瑞典警方拋至“林地公墓”。在9月2日凌晨的瑞典,這一家三口就是普通的中國人,警察知道他們的國籍和身份,他們沒有違法,卻可以被瑞典警方如此處置。我無法把這和“文明”,“人權”掛上鉤。 如果說洗地,這應該是替所有的中國人洗地,因為目前站在瑞典警對面的並不是曾家三口,而是中國駐瑞典的大使館。在我大使為國人正當權益爭取領事保護的時候,國內的部分輿論居然是譴責大使多管閒事!把瑞典警方對我國民的歧視做法當做“立規矩”,“給教訓”。假如這種輿論成功影響到我駐外使館的領事保護,是否會出現這樣一種場景:當我公民的海外權益再次受到侵害時,已經沒有大使願意站出來協助解決問題?當你身處國外,面對歧視,面對暴力,面對安全威脅時,你除了默默承受別無選擇?這難道就是你們期待的結果?


公知不告訴你的事


瑞典事件折射出國人怎樣的價值觀?

不管網上怎麼說,首先支持外交部,給外交部點個贊。

公知們都是正確的,素質高,懂規矩,也點個贊。

遊客有一千個錯,外交部為公民維權沒有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外交部維權主要是在遊客沒有違反瑞典法律的情況下,警察的粗暴行為,(瑞典方也認同遊客沒有違反瑞典法律)

桂大使同時指出,在2011年11月,同樣的事情,瑞典警察把瑞典本國公民拋棄,瑞典警察被定為《瀆職》標榜人權標杆的瑞典為什麼採取雙重標準?

同樣的事情,拋棄中國人,瑞典警察正確,拋棄瑞典人,警察就是《瀆職》,為什麼?

外交部維權的就是瑞典採取雙重標準,瑞典是人,就有人權?中國人不是人,沒有人權?相同事情,在中國人身上,警察拋棄得好,在瑞典人身上,警察是《瀆職》。

瑞典的人權標杆,警察對外國人,可以任意所為,對瑞典本國公民,好好伺候~~

再一次支持外交部維權,為外交部點個贊👍


pulaoda627


口口聲聲說曾姓一家人違反瑞典法律,不遵守瑞典規則,請問什麼法律,什麼規則,請把瑞典法律條文列出來。這些人一個個躲在手機後面,裝著瞭解瑞典法律、瑞典規則的樣子!請問你們比駐瑞典當地的大使,更瞭解當地的法律和規則嗎?

駐瑞典大使已經說他們沒有犯錯了,瑞典警察說他們違反瑞典什麼法律和規則了嗎?並沒有!這些人比大使和瑞典警察更牛,單方面就給人家判罪了。

我想問他們,你們隔著千山萬水都能洞若觀火,妙算千里之外?鼻子都這麼靈,怎麼不幫找找被拐兒童,乾點正事?在那裡急著給你們的外國爸爸尬洗白!

不但罵大使,連現場採訪報道的環球時報一塊罵,總之,只要和他們想的不一樣,都要一番冷嘲熱諷!曾姓一家人既然沒有違法,而收到粗暴對待,大使不該據理力爭,維護他們的權益嗎?還是說大使應該高高掛起,不聞不問?相反的,我們只看到瑞典一慣的傲慢嘴臉!

還有人說擅闖民宅!酒店和民宅是一回事嗎?一個是商業場所,門是向外打開的,開放的;一個是個人的私宅,門是關著的。如果真算是私闖民宅,就不會是現在的處理方式了。他們罔顧事實,胡說八道的程度,讓我想起來一些追星的腦殘粉,為了粉可以罔顧一切事實,可以扭曲一切黑白,想盡各種辦法洗白!擺再多事實,他們也只會頭埋在沙子裡,油鹽不進,強詞奪理,顛倒黑白!

當然也有很多人並不是那種奴性深埋的人,只是單純反感如同高鐵霸座一般的無賴而已!但兩者性質不同,不可一概而論,也不可因討厭某個人而就把他想方設法的定罪,而讓真正犯錯的人逍遙無事!

是,姓曾的男人,很軟弱,很惹人煩,但強硬不是用嘴說出來的,不設身處地,說自己強硬或扭頭就走的都是扯淡!而且軟弱並不是他有罪的理由!

當然,如果真要是有撒潑打滾耍無賴造成違法後果的,就需嚴懲,否則他們就會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像霸座男霸座女這樣的,就急需出臺法律來制裁他們,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只能禁止他們乘幾個月火車







火龍旗


嗨,醒醒吧,曾姓跟我們不一樣的,別提什麼價值觀了,我懷疑自己最近幾天是不是浪費了很多感情?並深刻認知到以後自己多有錢也不能任性地把外交部的多次出國提醒當耳旁風,更不能出國丟人現眼,給親愛的祖國添麻煩!






柳青149287412


在說什麼人性之前,首先我們要明確幾件事

第一,事情的經過完全不明確,現在我們瞭解的只是那一小段視頻,以及曾先生的個人敘述。曾先生為人如何我們不知道,他的講述裡有多少水分我們也不知道,瑞典警方的回應只說他們處理的沒有問題,細節根本沒提。

第二,曾先生曾經帶回一個滯留在那裡的中國女留學生,據說酒店趕人也是因為這個事,原因為何不知道,事發時這個女留學生不見蹤影,也很少有人提起她,事實上她應該很清楚事情原委,可是這個人像人間蒸發了一般,不知為何。

第三,瑞典警方沒有把這三個人帶到警局是因為他們沒有觸犯法律,不能像犯人一樣對待,至於說扔到墳地,很多人說那是一個森林公園,周圍有很多小旅館,具體什麼情況不得而知。

我們只憑隻言片語就可以大談規矩,大談瑞典警方踐踏人權歧視華人等等,真是可笑。


風雷動龜蛇靜起宏圖


近期火熱的幾件事,男女霸坐,瑞典被警察施暴,無疑都是屬於一夜之間都霸屏的事件。

在表達自己的想法前我先聲明,我支持國家大使的做法,不管你的人民是什麼樣的人,對外我們必須護犢子,這不管是中國人,外國人都是一樣的,可以的翻下過去的新聞舊事瞭解下,美總統是如何向新加坡求情的。

為什麼這三件事瞬間火了,什麼心態?什麼價值觀?我覺得得真的很簡單,沒有必要上升到什麼法律道德層次說,就一句話,老實人被欺負夠了。。。完全屬於無奈的一種吶喊!

曾先生一家這事想一想,為什麼很多人都不想知道瑞典警方施暴還是未施暴了,就一口說他們不對?就他那動作,還有那老人甩著紅巾的嚎叫,跟熟悉吧?在生活中類似得事,沒碰過的中國人有幾個,不管車上搶座,不管遛狗不牽繩,不管插隊的,不管是……甚至作為警察的正常執法,醫生的治病救人,最後很多都要面臨一些人的撒潑耍賴不講道理,不管他們的目的是如何,也許是自我保護,也許是爭取利益?也許…但是,最後這個社會得到的結論就是老實人要被欺負死。。。所以,當忽然出現這種事,我們就受不了了,看不下去了。

希望以後我們的社會,老實人別再受欺負,別在看見滿地打滾,無賴潑皮,的行為,最重要,別讓使用這些行為的人最終成為人生贏家。

說了這麼多,感謝大家無聊的看完。其實就幾個字…老實人受夠了。


滇-鄉村情結


根據曾先生自已接受採訪說:酒店經協商先是同意在大廳沙發上休息的(國人替詳狗辨解什麼規定是子虛無有)後來因曾先生收留將一個同樣沒地方住的女同胞,酒店不讓並將其趕走了,後來又趕曾先生三口滾,曾先生與其協商未果,酒店叫來警狗將兩老人先拖,到店外看有人拍照才抬著的(到車上又遭歐打,曾父身上有幾處傷為證),洋警察很會做戲。國人看到的視頻是一個不留名對中國不懷好意的人上傳的,段章取意先入為主,還有一個其心歹毒華人女教授的文章第一時間的上傳,搞亂了整個事情的真相。難道還有誰比我們的大使和政府知道的多嗎?!


沉浮888999


這事和瑞典的事不一樣!照有些人的意思她不講理就不顧她安全問題扔下火車吧?按執法程序強行帶離嚴肅處罰是對的!也可呼籲國家完善類似事件處罰條例!小曾一行的行為不對瑞典警察也可強行帶回警局處理並處罰都是對的,就是不能不顧他人的生命安全半夜扔在墳地粗暴執法方式!這是執法者的要遵守的法則也是以人為本的執法準則!法對違法者要嚴厲的處罰卻也要以人為本的執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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