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4 東港審計監督不“留白”

□記者 丁兆霞 通訊員 陳然 報道

本報日照訊 日前,東港區在對區安監局等單位負責人出具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同時,對單位2017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一併進行了報告;在對日照街道辦事處原負責人離任審計同時,並對街道黨工委“一把手”進行了任期審計。像這種經責、預算審計並行,黨委、政府“一把手”經責同步的做法,東港區已堅持了4年多。

“財政資金走到哪裡,審計監督就是跟進到哪裡”。 東港區共有80多個區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每年輪審一遍,僅靠區審計局24名審計人員遠遠不夠。東港區審計局結合自身實際,以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主線,堅持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與投資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與上級安排的政策跟蹤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等相結合,做到“一次進點、同步進行,一審多果,一果多用”。通過這種方式,近三年,東港區共對110名領導幹部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基本做到對全區區管幹部輪審一遍。

審計全覆蓋,要有深度,不能“走馬觀花”;要有重點,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東港區始終牢牢把握這一點。在審計對象的選取上,有針對性地選擇1—2個系統或專項資金作為主線,通過這些重點審計,以點帶面,擴大審計效果。

在今年的鎮街道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人員在某一鎮街道審計時,發現有個別機關幹部違規收取保險公司保險返還的問題,對此,東港區審計局在所有鎮街道對開展了保費返還專項審計調查,區政府還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對其他類似保險業務要求主管部門自查自糾。

近年來,東港區審計局還強化大數據審計力度,通過海量數據篩選與碰撞,實現審計“精確打擊”。通過運用大數據審計,在今年上半年開展的2017年度的財政預算執行審計中,東港區同時對農村專業合作社、城鎮化建設資金、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發展資金、農村汙水處理資金、精準扶貧資金等專項資金開展了審計調查,提高了財政資金績效。

審計監督全覆蓋,不只在於發現問題,更在於整改和落實。針對審計查出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東港區審計局從審計角度出發,揭示問題產生的根源和深層次原因,以審計專報和審計報告的方式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今年1至8月,該局共向區委、區政府提交審計專報7期,農民專業合作社、移動式汙水處理項目等5篇審計專報和審計報告被主要領導批示,促進各部門單位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20餘個。

為保障審計作用的最大化,東港區審計局還加強與紀委、巡察、督查考核等部門的溝通聯繫,特別是每年下半年與區督查考核部門聯合,對當年的預算執行審計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近三年,東港區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率達到85%以上。

數據顯示,2016年至今,東港區共對98名領導幹部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完成大大小小的投資審計項目274個,節約財政資金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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