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9 便民!人社部決定取消73項由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現行有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進行了清理。 根據有關規定,決定取消

73項由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現予以公佈。

取消的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目錄


便民!人社部決定取消73項由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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