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河北某村三名村幹部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處置扶貧資金問題受處分

2008年12月,石家莊行唐縣扶貧辦下發了扶貧資金項目通知單,撥付口頭鎮武裝村貧困戶實施互助項目資金15萬元。武裝村在實施該項目過程中,規定貧困戶以每500元為一股,參加“互助”合作社的股民可以向合作社申請借款,最大借款額度為5000元,但必須抵押11個股本作為擔保,借款最長期限為1年。由於上述規定的貸款額度小,還款期限短,所以至今該村無農戶申請互助金借款,縣扶貧辦撥付的15萬元互助資金一直存於武裝村集體賬戶中。2017年4月,經村幹部商量之後,以村民理財小組組長李某某的身份證在口頭鎮信用社開戶,由村集體報賬員楊某某設定賬號密碼,將15萬元互助資金錢存入個人賬戶,至今該資金未動用。2018年12月,

武裝村黨支部委員李嶺崗黨支部委員楊新法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村委會主任嚴小五寫出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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