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單位給勞動者補交沒有交過的養老保險,時間是怎麼界定的?

無影141970878


樓主你好,單位給勞動者補交沒有交過的養老保險,那麼時間是怎麼界定的?主要是根據你個人的勞動合同關係來決定,因為只有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你所在的這個單位還有責任和義務給你繳納社保。

當然如果你社保中斷的這個時間都是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之內的話,那麼你這個工作單位就有義務去給你補交全部的一個社保交費。所以說你的這個社保交費,完全可以由所在的企業單位來進行補交。

當然這個社保的補交,是要嚴格的按照勞動合同的時,間和簽訂的一個時間來確定補交的時間。因為本身在勞動合同關係之內,他所在的工作單位才有義務來給你補交這個社保費用。如果是勞動合同關係以外的。那麼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是沒有義務的給你們交這個社保。


社保小達人


要想知道時間怎麼界定,我們首先看看法律條款是怎麼規定的。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從以上規定我們可以明確兩點:

一、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是單位法定義務和責任,那麼為職工補繳養老保險費自然也是單位的義務和責任。

二、只要你是單位職工,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單位就應當按規定為你補繳養老保險費。說簡單點就是,從你到單位工作開始至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這段時間,單位都應按規定為你補繳養老保險費。

為什麼我要強調按規定為你補繳呢?這主要是看你是什麼身份了。

如你是固定工,單位只為你補繳92年1月至解除勞動關係這段時間,之前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如你是合同制,單位只為你補繳86年10月至解除勞動關係這段時間,之前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總之,單位能為職工補繳過去應繳未繳的養老保險費,是職工的大好事,個人也要積極配合,儘早把個人應繳部分籌集齊交到單位,確保好事辦實,實事辦好。


溫馨社保


樓主您好,單位給勞動者補交沒有交過的養老保險時間是怎麼界定的?那麼如果說單位補交的話,他是完全可以進行補交的,不論是養老保險養老啊,這醫療保險也好都是可以進行完全補交的。

這個補交社保費用是根據你勞動合同關係的建立時間來確定的,比如說,你跟所在的工作單位已經建立了三年的勞動合同,那麼之前三年的你的社保都沒有交,那麼你所在的工作單位就有責任和義務給你補交之前三年的一個社保待遇,它包括5種保險的一個待遇都應該進行補交。

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只要單位和員工建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要依法為員工購買社保,這裡面社保包括的就是5種保險,所以說,嚴格的按照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來進行補交這個社保費用。


懂社保


勞動監察大隊追究時效是兩年(關係存續間的工資、社會保險費交納)!


明明的陽光562


請參考我公司案例:


我公司有一員工,因為公司沒給他繳養老保險。後面員工提出來後,公司依法補足了未繳納的部分。

該員工一共入職兩次,第一次是2011年9月~2012年1月,共計5個月。只買了工傷醫療,未繳養老。

第二次入職是2012年12月至今,未繳社保的月份是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共計9個月。2013年9月份起依法繳納。

補繳社保的時間是一共是14個月。兩次在職期間未繳納的期間,全部補足。


葫蘆娃媽媽


如果進入該單位從沒有繳納過社保,可以從進入該單位開始補繳社保,如果進入該單位有繳過社保的紀錄就要看具體的情況了。


家和萬事興142859043


剛好我最近在辦理類似的事情,我們是向以前工作的部隊醫院要求補交社保,由專門的人負責申請,需要提交當年工作的證明什麼的,據說還算順利,不知道最後能不能成功。


三隻喵小姐


2015年進公司,2018年才給交保險請問以前的能給補交嗎?


農民大叔\n


社保應該是從開戶的時間算的,所以個人如果錯過了這個時間就算仲裁和走司法程序也是敗訴


xl5188


從九二年開始!還有斷繳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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