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5 “我們可不可以不要孩子?”“可以,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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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麗四十一歲,戀愛三年,結婚一年半。年輕的時候,麗麗也算是受了感情的傷害後,變成一心只忙事業的那種人,耽誤了婚姻大事。當然,戀愛還是有談的,只是一到婚姻的步驟,她就退卻了。這樣拖來拖去,就拖到了大齡剩女的狀態。

最後一次談戀愛的對象,比自己小了好幾歲。但是兩個人感情還不錯,戀愛期間相處也很愉快。於是麗麗稀裡糊塗就結了婚,婚後一年半了,麗麗還是遲遲不肯要孩子。婆家都不高興了,公公明著不催,暗地裡催。婆婆則是當著麗麗的面直接催。

嘴上說趕緊要個孩子,趁著他們還能給幫忙帶,其實還是因為想要抱孫子,而且他們的兒子也三十多歲了,這才是重點。麗麗公婆的心思當然可以理解,老人家都想早點抱孫子。而且結婚的目的,至少也有一大半是因為要生兒育女。這一點,結婚之前也應該想好。

“我們可不可以不要孩子?”“可以,離婚吧!”

可是麗麗一直懵懵懂懂,像被命運推到一處,才面對一處。可能她一直有僥倖心理,覺得自己年齡不小了,不要孩子也說得過去。以後實在不行了,領養也可以。戀愛的時候,他們其實也談過這個話題,但她老公當時也就笑笑,沒多說什麼,以為她只是隨便說說,然後兩個人結了婚,到了無法再拖的地步,只能面對。

麗麗去做了孕檢,發現身體有點不太好。她膽子小,母性情結好像也淡薄,可能從小單親家庭長大,性情有些冷。並不覺得非要做母親人生才圓滿,也不想輕易冒險,所以遲遲不想要。夫妻倆終究也因為這事情鬧起了矛盾,最初感情基礎在,可以坐下來心平氣和的談,後來都說了重話,撕破了臉吵了起來。

麗麗老公說她自私,不懂事,拿人生當兒戲。麗麗反說老公不夠愛她,明明她身體不算太好,要孩子可能有風險。男人卻覺得:你既然愛我,為我冒一點風險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你不想冒風險,說明你也不夠愛我。

反正兩個人說來說去都有道理,說到後來,男人火了,說:“你實在不想要孩子也可以,我們離婚吧!”

“我們可不可以不要孩子?”“可以,離婚吧!”

其實說到感情,念念老公愛她愛得更深。但讓他不要孩子,他實在很難做到。因為來自父母和親朋好友的壓力很多,加上他自己也喜歡孩子。

如今麗麗也在思考中,一時不知道何去何從。有時候又想要,有時候又不想要。其實要孩子這件事情,跟這個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是一樣的,有兩面性或多面性,有利有弊而已。

麗麗害怕,是因為她年紀不小了,身體上弱勢,養孩子也要精力。要去照顧,去擔心。這不光是身體上的付出,還要心靈上的付出,她挺害怕那種沒日沒夜擔心一個人的感受,那種情感的牽絆,對她來說也是一種負擔。她的事業也需要付出很多精力,又不想放棄,因為那也是她的夢想和精神寄託。

有人說,不生孩子的話,人生的麻煩會減少2/3,麗麗也是十分相信這個說法。覺得只要攢夠了錢,老了去養老院就可以。可是讓她馬上跟老公離婚,她又覺得有些捨不得,因為老公對她實在挺好的。照這個情形來看,麗麗早晚還是得要孩子。

“我們可不可以不要孩子?”“可以,離婚吧!”

有人說過一個理念,把婚姻比做船,靠著兩樣東西來維持這個船的穩定性。一個是愛情,另一個就是子女。如果一段婚姻又沒有子女又沒有愛情,那這段婚姻肯定沒辦法穩定地繼續,這艘船也早晚會翻。

但是沒有愛情有子女的話,很多婚姻還是可以正常維持下去。只有愛情沒有子女,這段婚姻即使正常維持,也挺難,除非兩個人婚前就想好不要子女。而且有同樣的勇氣一起面對彼此的家人、親戚朋友以及各方面帶來的壓力。

因此,如果逃不掉的話,還不如早一點勇敢面對。反正來這人間一趟,有很多牽絆是逃不掉的,該操的心都要操,該完成的任務要完成。而真的特別不想要孩子的話,要麼一開始就不要結婚,要麼就選擇離婚。因為子女問題,其實是兩個家庭的問題,不止是夫妻兩個人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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