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大安市人民检察院 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安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行动迅速,精心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履职尽责,严惩涉恶犯罪。快捕快诉。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打防并举,取得了具有检察特色的较好效果。

一、提高认识,从政治站位上加强领导。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大安市院加强了组织领导,及时召开了刑事检察部全体干警会议,由主管刑事检察部的副检察长李永军传达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大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刑事检察部立即成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迅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设置与公安机关专职联络员,联络实施具体工作;为保障扫黑除恶的顺利进行,结合刑事检察部实际,制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案件、职责及工作措施等内容。快速熟悉、了解、掌握九类涉黑涉恶案件定罪的标准及条件,及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提前介入工作办法,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打早打小,践行黑恶必除,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法治权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充分发挥刑事检察部的职能作用,依法履职尽责,严惩涉恶犯罪。我院刑事检察部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沿阵地、排头兵。为此我们加大了刑事检察工作的力度。院主要领导多次亲自过问刑事检察工作,亲力亲为,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刑检部门分管检察长和主任检察官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分管刑事检察副检察长从涉恶案件受理到起诉及出庭等环节,亲自参与案件的指导、协调、把关。抽调业务能力强,素质高,有较强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的由主任检察官和员额检察官,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小组,专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同时制定了有刑事检察部门特点的各种行之有效方案。

三、严把案件事实关、法律政策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办案时做到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如我院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九人寻衅滋事、盗窃案,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原罪名是敲诈勒索和盗窃罪,是寻衅滋事还是敲诈勒索很边缘,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意见不一,为准确定性,正确适用法律,我们及时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阐述了检察机关认定其寻衅滋事的法律理由和事实根据。取得了对此案定性认识上的共识。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以寻衅滋事和盗窃罪对被告人做出了判决。

四、立足办案,实行一案多查。既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又查保护伞,扩大办案效果,深挖细查。如我院在审查一起普通刑事案件中,通过阅卷,发现本市居民孙某某、于某某等四人携带铁管等凶器驾车与他人聚众斗殴,并造成一方当事人轻伤的后果,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规定,显属于涉恶九类犯罪案件线索。为此我们及时将此案移送上报大安市政法委。目前此案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中。

五、加强扫黑除恶的普法宣传力度。首先以办案为依托,坚持谁办案谁普法的原则,通过(讯)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出庭公诉等机会,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其次进行专项的普法宣传。利用农村赶集集市、人多广场、密集场所,广泛地征集涉黑涉线索。再次结合扶贫攻坚工作深挖彻查,进行普法宣传。年初,我们刑事检察部有三名干警系扶贫住村第一书记。我们利用这个机会和月亮泡镇政府在镇所在地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意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法律宣传,并号召村民积极举报、提供有关涉黑涉恶案件的线索。是否有村匪屯霸现象的发生。遇到此类问题如何行使权利维护村民的合法利益。针对刑事检察部副部长陈亚富所包保的月亮泡镇志发村软弱涣散村,我们结合扫黑除恶进行综合治理整顿,通过落实整顿责任,加强村干部学习,强化村两委班子,以抓党建、抓脱贫来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着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给黑恶势力发展空间和市场。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2018年,虽然我院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在今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尖刀兵”的职能作用,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不断地摸索、探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规律,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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