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 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樑:“火線”被查引輿論聯想

人物簡介

楊棟樑,男,漢族,1954年1月生,河北青縣人,197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10月參加工作,北京石油管理幹部學院企業管理系石油管理工程專業大學專科畢業,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高級經濟師;2012年5月,任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黨組書記。2015年8月18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輿情要點

被調查並非偶然

8月1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了楊棟樑被調查的消息,輿論譁然。他是迄今為止安監繫統接受調查的最高級別官員,此前在天津任職18年,其中11年任天津市副市長。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楊棟樑是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官員之一。安監“一把手”前一天還在現場指揮,第二天即被查,輿論不免有所聯想。

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楊煥寧表示“沒想到他出事了”,來到天津後,他還曾向楊棟樑請教專業問題。在8月19日的爆炸事故第十場新聞發佈會上,面對記者的提問,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說,“我也是從網上知道的信息,不清楚與爆炸事故有沒有關係”。

微信公號“俠客島”在《楊棟樑在臺上的最後7天》一文中梳理了楊棟樑十多年仕途中,與此次爆炸事故千絲萬縷的關聯。《新京報》旗下微信號“政事兒”盤點了楊棟樑被查創下的“打虎”4個第一,即十八大後被查的首個在任總局“一把手”、重大公共事件後被火速查處的首個正部級官員、王岐山講話後最快落馬的省部級“一把手”、楊棟樑也是安監繫統查處的最高級別“首虎”。

楊棟樑是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他也由此成為十八大以來第六位“落馬”的中央委員。此前先後有五位中央委員被查,分別是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成都軍區原副司令員楊金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以及河北省原省委書記周本順。

實際上,查處一位官員,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的準備和調查,只有在掌握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才會對其採取相關措施。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知情人”處獲知,楊棟樑在擔任天津市副市長的時候,就有很多人舉報他,不乏天津的一些老領導老同志。他是典型的“帶病提拔”,對其秘密調查已有半年之多。

《北京晨報》從事發時間回頭分析,認為楊棟樑被調查並非沒有跡象。針對天津爆炸事故,國務院安委會成立了事故調查小組。按照以往慣例,涉及安全生產的事故調查小組一般由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擔任組長。而據媒體8月15日的公開報道,楊棟樑也確為事故調查小組組長。但是,正式成立的調查組結構發生了變化。根據8月18日的媒體報道,調查組由公安部牽頭,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楊煥寧任組長。

履職安監總局曾被寄予厚望

履歷顯示,現年61歲的楊棟樑仕途生涯大致分為三部分:石油系統、天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1972年起,楊棟樑進入石油系統,從華北石油會戰指揮部鑽井一部一名普通鑽工做起,一直做到鑽井一部黨委副書記,勘探三部黨委副書記、政治處主任。1983年,楊棟樑升任華北石油管理局黨委副書記,並在石油系統做到中原石油化工工程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1994年7月至1996年9月,他還曾出任天津市聯合化學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隨後,楊棟樑實現了從企業經營者到政府官員的轉變,先後擔任了天津市經委副主任、天津市經委主任、天津市副市長等職,上任安監總局局長時曾被寄予厚望。因有大量一線的工作經驗,他擔任安監總局局長後,被外界認為對安全生產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認識。

2001年起,楊棟樑任天津市副市長,任職時間長達11年零2個月。其間,他在天津分管的領域越來越多。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其任天津市副市長、市國資委主任。2005年12月,其進入天津市委常委行列。

在2012年5月調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前,楊棟樑以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長的身份,分管天津市政府常務工作多年。

化工是楊棟樑的專業,也是他最擅長的領域,在天津的化工發展上,他發揮了很大作用。

據中國廣播網報道,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從地方戰略上升為國家戰略之後,天津從國家相關部門爭取到了很多大項目,如大乙烯、大石化、大火箭等,而這些項目能夠拿下來,尤其是國家級的石化項目能落地天津,跟楊棟樑的努力有很大關係,很多都是他“親自跑下來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在楊棟樑離津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3個月後,修訂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該辦法與2002年版相比,其中一條差異是,依法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關專家表示,這一規定為一些想要介入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企業打開了方便之門。

因此,社會上難免對其接受調查和發生爆炸事故重合有所猜測。對此,多家媒體分析認為,這種猜測牽強附會,目前瑞海公司的負責人被控制,考慮到法律程序和調查週期,即使查出問題也需要一定時間。修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會否為此次天津港爆炸事故埋下隱患還不能妄下定論。

媒體評論摘要

某種程度上,公眾把楊棟樑被查跟安評亂象等打包解讀,也是在借其被查之際,表達一種期許,那就是:凡腐必反,安全生產監督領域的漏洞也該儘早填補,二者間的臍帶尤其該儘快剪斷。也只有早些填補安評等環節漏洞,理順港口危化品安監職責等等,才能夯實安監中“安”字的分量。無論其涉違紀違法的事由是什麼,對其反腐,本質上也是種“安監”,跟安監的功能指向有著共通的地方,那就是儘早祛除“危險因子”,守護並捍衛公共安全。——光明網

有人覺得官越做越大不是好事,官大意味著權力也大,如果只是覺得自己高升了,而駕馭權力的能力沒有相應提高,遲早被拉下馬,也是必然。因此,筆者認為,為官者無論身居何職,都應認清自己,認清和自己這個職位息息相關的地區、部門,你的每一個“動作”都可能牽扯很多人,甚至是一個地方的前途。同理,對於楊棟樑的落馬,有人猜測與天津爆炸案相關,也就不足為奇了。——長江網

楊棟樑的火線落馬絕非“巧合”,而可能更多是始於自身失職與牽涉到腐敗情形。一個被重點提及的細節是,就在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大火災爆炸第五天後,也即8月17日,國家安監總局的官方網站首頁上,竟掛出了一條“法規速遞: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這被輿論普遍解讀為欲與天津爆炸事件撇清關係。然而,一切都無法遮掩爆炸事故所暴露出的重重安監問題。幾乎形同虛設的安評制度,瑞海公司事發時存儲危險品的數量遠遠超出允許範圍,一切莫不都在提醒日常安監工作的闕如。——《燕趙都市報》

輿情點評

目前尚無官方調查結果,也沒有直接證據表明楊棟樑的職務行為與天津爆炸事件有關。此外,即使沒有媒體的起底,按照以往的辦案規律,從8月12日發生爆炸到18日楊棟樑被調查,短短7天顯然無法掌握確鑿證據和事實結論。這與承擔事故責任而被“火線”免職有著本質的不同。或許其職務行為積累了事故隱患,但調查在爆炸事故之前就已經開始。

之所以輿論條件反射地產生聯想,時間節點的巧合是重要原因之一。人們本身就生活在一個充滿風險的環境裡,石油、化工、煤礦這類居民想遠離的產業,又是現代工業社會不可或缺的物質資源,交通工具、特種設備也與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種種教訓證明,稍有不慎和疏忽,就可能帶來危險後果,安全生產在社會治理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一個涉腐的安監“一把手”能否管好安全令人擔憂,說明公眾對安全監管有著更高的要求,希望悲劇不再發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