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草人83398
作為一名財務工作者,對個稅政策中贍養老人這個專項的理解如下:
1、被贍養人是超過六十歲的父母,子女均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贍養老人扣除中獨生子女扣2000元/月,非獨生子女可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或協議分攤,每個人不得超1000元/月,合計不超2000元/月,指定分攤優先於協議分攤。
所以提問中三個子女指定兩個子女各分攤扣除一千是可以的。
另外看下面回答覺得要解釋下:
個稅中贍養老人專項扣除,並不是要求分攤者拿出1000元或是2000元來贍養老人,而是因為有老人在幫你省了些個稅。也就是說不孝子女也可以在計算個稅時扣除減稅。
贍養老人向來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這個專項扣除雖然來的晚點,終究還是來了,但是申報了專項扣除並不代表就是孝子。
冷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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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悅個稅助手
如果子女的工資低,(不超過2000元)或者無工作,或者子女殘廢者,國家應該給與適當補助!
如果子女工資高,那就不可厚非,給老人出1000元,理所應當!
一定不能死板教條,最後把老人架空,無人養,這才是最重要的!
張姨188
可以平均分攤,可以贍養人指定分攤,可以由子女協議分攤,但非獨生子女一人最多1000元
春曉65
可以,需簽訂指定分攤協議備查
快樂90257
當然可以,非獨生子女的只要不超過抵扣額1000元就行,三個孩子,指定分攤其中兩個,剛好每人1000。
範米6
國家考慮過沒有當稅款30%以上被亂花後,還有沒必要去廣開稅源,再增收亂支
用戶7731678112910
春秋文策
首先請在兄弟姐妹間協商好,免得鬧矛盾。若兄弟姐妹們都同意就不存在問題了。
山上人279
當然可以。所謂分攤與實際贍養付出還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