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淨網2019]洩憤須適度,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淨網2019]洩憤須適度,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近日,文縣公安局網安大隊通過合成作戰中心分析研判,落地鎖定一名違法行為人,積極會同國保部門聯合查處一起網絡尋釁滋事案,依法行政拘留1人,淨化了網絡環境,維護了網絡安全秩序。

4月2日,文縣公安局網警在開展網絡巡查時發現,一微信暱稱為“抹不掉的回憶”的網民,因供電所停電導致其無法按時炒茶,便在轄區某微信群中發佈過激不當言論,發洩心中不滿情緒,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查,違法行為人劉某某對自己利用微信群發表不當言論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劉某某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承認錯誤,及時刪除了相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劉某某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文縣公安局依法對劉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網警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民的一言一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表達個人訴求、情感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得捏造事實、擾亂社會秩序、侵害公共利益,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是法律對每個公民最基本、也是必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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