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酒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罰單”值得推行

近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改決定經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後的條例將於明年5月1日正式施行。從節約資源、降低消耗、引導綠色消費出發,條例明確,餐飲經營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和旅館經營單位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並應當設置醒目提示標識。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整改,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再次違反規定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12月2日《中國旅遊報》)

大凡住過酒店的人都知道,酒店裡一般都會給顧客提供牙刷、牙膏、香皂、沐浴液、拖鞋、梳子等一次性生活用品,這些一次性生活用品幾乎成了酒店住宿的“標配”。可以說,酒店提供的“一次性用品”,不但讓旅客省去“自帶”的麻煩,而且也讓酒店從中“贏利”。

但由於是屬於一次性用品,用過即扔,因而浪費很大。就拿香皂來說吧!根據調查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有酒店44萬家,接待旅客48億人次,調查發現,70%以上的香皂在僅使用過一次之後就會被丟棄。按重量計算,每家酒店每天約有5斤一次性香皂被丟棄,44萬家酒店每年丟棄的香皂就超過40萬噸。按照每噸香皂兩萬塊錢來算,就是80億的花銷。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浪費之大,實在令人咋舌,令人痛惜。

因此,筆者以為,此次北京出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酒店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否則,將面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這無疑是十分及時的,也是非常必要的。這不僅是對綠色、低碳消費的一種引導和迴歸,更是對酒店浪費現象的一種規避和矯正。

其實,酒店不提供“一次性用品”,於旅客、於酒店都是一種“雙贏”之舉。於旅客而言,酒店不提供“一次性用品”,不但住宿成本降低了,而且“自帶”的生活用品用著“放心”,不必擔心衛生問題。而於酒店來說,不提供“一次性用品”,不但省去服務員每天清理、更換等諸多麻煩,而且還可大大降低人工成本。當然,更為重要的是,酒店不提供“一次性”,不僅是反對浪費,倡導低碳、綠色,而且也是環保的需要。可見,酒店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是一種“多贏”之舉。

雖然酒店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可能會給習慣於“空手”入住酒店的旅客帶來一些“不便”和“不適”,只要把酒店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這件“好事”堅持做下去,久而久之,旅客就會慢慢地習慣於“自帶”生活用品,慢慢地習慣於不提供“一次性用品”的酒店入住生活。如此,酒店“一次性用品”才會真正退出“歷史舞臺”。

但願北京提出的酒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罰單”能在全國各地大力推行,讓低碳、綠色、環保的消費理念真正融入到每一位旅客的日常生活中,從而確保酒店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真正落到實處,達到“多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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