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偽造“副縣長”任命文件 資陽一男子騙了上百萬

偽造文件任命自己為“副縣長”等,四川樂至男子李某以幫忙承包工程、安排工作等為由,騙了12人上百萬元。其中,他在結婚前對妻子一家謊稱自己是“下派幹部”,並在婚後以幫助承包工程為由騙了岳母及其兩名親戚約40萬元。

目前,李某因涉嫌冒充國家公職人員進行詐騙已被樂至警方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39歲的李某畢業於成都某大學,畢業後回到老家樂至縣童家鎮。2012年左右,他認識了樂至縣一名小學教師,隨後兩人結了婚。婚前,他對妻子一家聲稱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員,且是“下派幹部”。

然而婚後,妻子發現他成天不上班,也無所事事,便產生了懷疑。2014年初,他找到岳母,拿出一紙工作調動“通知”。“通知”中稱,資陽市人事局將他從資陽市財政局調入樂至縣政府工作,擔任縣委代書記、副縣長。該“通知”不僅是“紅頭文件”,還蓋有“四川省人民政府”“資陽市人事局”的印章,而這都是他偽造的。

不僅如此,他還拿出偽造的給岳母等“買房”的房產證明等,以證明自己有錢。這讓家在農村的岳母等人輕信了。隨後,他以幫助承包工程為由,騙了岳母及岳母的兩名親戚約40萬元。

然而,妻子和岳母等人不久後就發現被騙了。那一年,妻子和他離了婚,但岳母一家並未報案。

和前妻離婚後,李某並未停止行騙,直至案發。經查,自2013年至今,李某偽造任命文件、項目文件、特殊任務獎勵文件及房產證明等,冒充“樂至縣副縣長”“建設局局長”“農業局局長”等國家幹部身份,在樂至、雁江等地以幫助承包工程、安排工作等為由,騙了12名受害群眾共100餘萬元。除騙了岳母及其2名親戚約40萬元外,另有9人被騙60餘萬元。(姚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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