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独山县玉水镇党委原书记韦仕东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案一审开庭


独山县玉水镇党委原书记韦仕东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案一审开庭

2019年12月5日,独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独山县玉水镇党委原书记韦仕东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韦仕东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公诉。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韦仕东利用担任独山县董岭乡乡长、独山县麻尾镇镇长及中共独山县玉水镇委员会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韦仕东虚列开支,非法侵吞单位公款,数额巨大,应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韦仕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韦仕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独山县直部门、县八个镇主要领导、县纪委监察委、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8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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