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價值6000元成品玻璃,堆放地下室等安裝,卻被物業當廢品賣掉

當今社會,玻璃已經普及到了人民的生活當中,隨處都可以見到玻璃產品,我們喝水的玻璃杯,玻璃窗,玻璃門,電腦顯示器上的屏幕保護玻璃,以及玻璃建築等等,那麼下面這位價值6000元的成品玻璃不翼而飛?我們來看看!

劉女士:6000多元的玻璃,被這個小區的保潔,用三輪車給拉出來了,當廢品給我們處理了,賣了,我們也是做門窗生意的,6000多元的成品玻璃,放在小區地下室2層,早就放那了,隔天準備給業主裝上去了,工人來裝的時候,一看玻璃全都沒有了,當時我們的玻璃就放在這個地方,放的位置確實是停車位,但是我們想著頭一天放在這裡,第二天給業主就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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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劉女士把玻璃放在地下室2層有沒有跟物業說呢?

劉女士:沒有說,但是他們也沒有說不讓放!

按照劉女士的說法,她的整塊玻璃放了一晚上不到的時間,就被清走了,到底是不是這麼回事,玻璃到底去哪了呢,下面該怎麼解決?讓我們去小區的物業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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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這個玻璃安裝,你不是應該放在一個合適的位置,他們放在地下室。劉女士:但是你們給玻璃處理掉,你們也沒有說,這是誰的玻璃,你們也沒有問一下,這是我的成品玻璃,你們也沒有說地下室不能放,你就是給我處理掉拉出來,放在垃圾堆上,爛幾塊我也沒話說,直接就給賣了。

工作人員:這個視頻上的保潔和保安不是我們的,是置業方的,地下室是開發商的,他們會定期去清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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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家人:保安就不攔嗎,任意一個人都從地下室拉東西,都沒有人管嗎?劉女士:跟你們物業也有一點關係,你說我們幾千塊錢的玻璃丟了,丟了就丟了嗎,這就算了嗎?劉女士家人:從地下室出來,又把玻璃拉到垃圾場,又從垃圾場把玻璃拉出小區,難道你們物業沒有一點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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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這個地下室歸誰所有,物業對它有管理權的,所以所有進出的東西,包括搬的東西、大件,進出的人員,都應該有嚴格的控制,要不然隨便進個人都能搬東西,都能隨便從地下室進到業主家,那還怎麼保障業主的安全,加強巡邏,加強管理!

工作人員:這個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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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我們去了售樓部

工作人員:這個不是我管的,不關我的事,我也是幫你們負責聯繫。

我們來到售樓部,工作人員表示已經聯繫過了,到現在沒有任何一個工作人員跟我們取得聯繫,而且剛剛幫忙聯繫的工作人員也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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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我們已經看過視頻了,一個是物業拉走的,一個是收廢品的也拉了,這個是三方的事情,民警現在正在處理這件事。

那麼目前劉女士選擇了報警,那警方對於這件事情也正在調查當中!

在這裡提醒廣大群眾,不管是什麼行業的,做事一定要考慮周到,較高價值的物品不要隨意亂放,以免悲劇的發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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