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 副手受賄,“一把手”被問責

觀察  | 副手受賄,“一把手”被問責

“這是響亮的警鐘,敲醒了一些領導幹部在履行‘一崗雙責’上的麻痺思想。”提起杭州市富陽區第二人民醫院原副院長孫志龍違紀違法一案,該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胡志明感慨地說道。

2018年2月,富陽區紀委監委收到富陽公安分局移送的問題線索,反映富陽第二人民醫院副院長孫志龍多次參與大額資金賭博,其中參與方之一是與該院業務往來密切的醫藥代表。區紀委監委深入調查後,孫志龍受賄案浮出水面。

經查,2007年4月至2018年7月,孫志龍利用擔任急診科主任、副院長等職務,在新藥引進、藥品使用等方面給予張某等多名醫藥代表便利,前後196次收受好處費共計1600餘萬元。

收受藥品回扣,在富陽第二人民醫院並非孤例。曾是護士的朱梅芬走上該院藥劑科主任崗位不到3年,就被孫志龍拉下水。她先後把醫藥代表推銷的幾十種醫用藥品列入該院藥品採購清單,並收受孫志龍現金回報90多萬元。目前,朱梅芬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因涉嫌受賄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孫志龍案發後,當地衛健系統開展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自查自糾活動,富陽第二人民醫院63名醫務人員先後上繳75萬餘元違紀款。醫院不大,卻冒出了令人咋舌的職務犯罪大案,作案時間跨度長、涉及人員多,在當地實屬罕見。醫院黨委和單位主要負責人該承擔什麼責任?

早在2010年,時任副院長的何黎平就獲悉孫志龍違紀違法事實,但他認可孫志龍突出的業務能力,加上與其私人關係較好,對此“睜一隻眼閉一眼”,甚至支持孫志龍入黨、升任副院長及進醫院黨委班子。

2012年3月,剛被提拔為副院長的孫志龍,提著裝有10萬元現金的黑色塑料袋來探何黎平的口風。此時,何黎平已任該院黨委書記、院長。孫志龍對何黎平說,自己親戚在“做藥”,希望日後給予方便。何黎平聽完後只是口頭提醒孫志龍,不要幫親戚“做藥”,並退回了現金,但未把孫志龍行賄與長期收取回扣的行為向局黨委及紀委報告。

“一把手”僅把提醒停留在口頭上,讓孫志龍更加放開了手腳。此後,他不僅沒有收手,反而組織吃喝娛樂活動,拉攏更多醫生參與收受醫藥回扣,以至於該院的回扣之風愈演愈烈。

“我以為口頭提醒過了,就是落實主體責任,沒有進一步採取措施,以至於發生這麼嚴重的案件。我對此深感痛心!”直到“一案雙查”時,何黎平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2019年5月,何黎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政務記過處分,並調離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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